結婚岳母陪嫁一套房,我家樂開花,婚後半年我頓悟,淪為全村笑柄

@ 2018-11-12

現在我剛剛結婚半年,卻成了全村人的笑柄,想想半年前我結婚的時候,是多麼風光,如今卻淪落到這樣的下場!我跟我老婆是鄰村的,媒人介紹的,算是知根知底,我們談了不到一年就訂婚了。訂婚的時候,岳母放話說,結婚的時候,她家要彩禮20萬,陪嫁一套房。我家裡一聽樂開花,一口答應。這事傳了出去,村裡人都說我家真是賺了,娶媳婦還不用買房。

後來我就跟我老婆歡天喜地結婚了,婚後我們就住進了岳母陪嫁的房子裡,房子在縣城,我們一下也成了城裡人。由於房子是岳母家買的,又屬於婚前財產,所以房產證上只寫了我老婆的名,我也不介意,畢竟這房子是人家買的。不過,房子不是全款購買的,按揭貸款,我老婆有言在先,每個月貸款讓我還,畢竟房子是她家出的錢。我也覺得合情合理,每個月我來還月供。

每個周末,我都帶我老婆回村裡老家看看父母。上次回去,剛到村口,就聽到有人在議論我們家。她們說,看看他們家,剛開始都誇她兒子娶媳婦不用買房,其實想想根本不是那麼回事。這房子名義上是岳母家買的,其實是用陪嫁的那20萬付的首付,相當於男方出首付,結了婚,還讓男方還房貸,並且,房本上還不加男方的名字,這就相當於男方婚前出錢給女方買了套房子,婚前財產,跟男方一點關係也沒有。

聽了這些話,我心裡突然一陣拔涼,對啊,我怎麼才反應過來,岳母這是用我的錢給的陪嫁啊!原本以為我家賺了的事,到頭來,是我家賠慘了!岳母真的是太精明了,我一家人都太實在老實,根本沒反應過來。不過,現在說什麼都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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