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2018-02-23數據文隔了兩個星期,聯土局主席沙里爾終於承認,土地還未轉回聯土局名下,唯相關文件已經填妥及準備好,只等呈到土地局註冊。
為什麼還不註冊呢?沙里爾說,因為有凍結令(caveat),所以暫不能轉讓土地。 本來就是,當初對外宣布取回土地,還與發展商拍照為證,豈非蓄意誤導? 的確,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不止是因為有了caveat(其實caveat也是聯土局本身向土地局申請的),如拉菲茲說的,有可能土地已押給銀行以取得貸款,重新轉名必須繳付為數不小的印花稅,那才是不將地契轉回給聯土局的最大原因。
沙里爾也強調,將和發展商重新展開談判。 既然初衷只是要取回土地,如今土地已「取回」了,那還要重新談判什麼?難道當初還有什麼不為人知/不可告人及對發展商有利的協議,所以需要重新談判? 雖然首相署針對聯土局土地案的法務稽查已經完畢,接著說要成立一個諮詢委員會;沙里爾也說聯土局要成立一個法律審查會,警方的調查報告則未獲總檢察長接受;總之,至今未聞有誰須對土地案負責,或向誰採取法律行動。可能,一個人都沒有。 聯土局的醜聞何其多,何止上述土地舞弊案?
今天,其實要談的是聯土局一年多前在印度尼西亞的一宗棕油公司收購案。 大家如果記得的話,一年多前,上市子公司FGV欲以6.8億美元,比市場貴三倍的價格(每股775對當時市價270印度尼西亞盾)收購Eagle High Plantations(EHP)的37%股權。 由於國行拒絕了FGV的收購建議,聯土局改以通過私人子公司FIC以5.54億美元進行收購,但那仍是比市場貴2.7x的價格(每股580對當時平均市價212印度尼西亞盾)。一年下來,這項印度尼西亞投資表現如何? 根據國際棕油監督組織(International Palm Oil Monitor,IPOM)報告,聯土局在印度尼西亞EHP的投資失利。
報告指出,根據畢馬威(KPMG)的一項盡職調查報告(due diligence report)發現,當中問題及不當行為包括現金流量問題、收購價格過高、未遵守法律及條例、貸款過高與拖欠銀行債務以及逃稅等。即是說,短短一年內,聯土局在印度尼西亞EHP的投資已虧了3.6億美元,兌成馬幣就是14.4億。 問題是,當初為何要以高於市價2.7x的價格收購對方?那還是由政府注資促成的。單單這點就夠詭異了。 首相署、警方和聯土局本身既然為土地案進行調查,是不是也應該針對EHP的收購案展開另一項調查呢?
IPOM透露,實際上,EHP過去幾年來都面臨虧損,為何聯土局當時還執意進行收購?原本建議通過上市的FGV,但未獲國行批准,就改以通過FIC收購。真有那麼緊急,非購不可嗎? 去年初,當沙里爾接任聯土局主席不久,還說收購印度尼西亞EHP是項良好的決定,只因為聯土局比FGV取得更廉宜的收購價(5.54億美元對原本的6.8億美元),卻沒提為何比市價高出2.7x。
沙里爾當時也證實政府將為收購案融資。 可見當時,EHP的收購案尚未完成,聯土局通過FIC進行的收購是獲得政府放行並融資的,沙里爾也曾證實,聯土局是代表政府收購EHP的。 短短一年多,IPOM報告即顯示這項收購計劃嚴重虧損,當時沙里爾已經上任,他是不是也難辭其咎?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立場。 * 本人在此澄清,本人並非政治網絡槍手,只是關心國家大事,將網絡文章share,文章真真假假請自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