淑芬和王琨結婚兩年了,家裡的條件這幾年變好了。他倆剛在一起那會兒,王琨就在市裡奮鬥了一年了。但是當時他也沒有多少錢,家裡也是窮的叮噹響。而淑芬呢,名牌大學的畢業生。家裡的父母都是政府里的人,雖然不是豪門,但是條件也挺好的。
王琨會認識淑芬挺巧的,他那會兒是買衣服的,賣的還是女士衣服。城裡賣衣服的也就那一片區域,淑芬又是個特別愛美的女人,她經常去買衣服。王琨的店也是淑芬經常光顧的,所以一來二去兩人就認識了。剛開始倆人是絕對沒想到對方會在一起的,畢竟生活的圈子完全不一樣。可事實往往令人想不到。
淑芬竟然慢慢對王琨有了不一樣的感覺,她主動追了王琨。王琨沒拒絕,兩人就糊裡糊塗的在一起了。兩人結婚以後,因為淑芬家裡有父母的優勢,所以幫著王琨做了別的生意。王琨得了岳父岳母的幫襯,而且有了媳婦以後更有責任心了,所以生意做的也是越來越好了。
王琨家裡還有個弟弟叫王軍,兩人相差兩歲,從小到大感情都很好。王琨上學上到了高中畢業,但是弟弟卻是初中就輟學了。十四歲的時候,王軍就跑到了城裡去打工。剛開始的時候,王軍沒少吃苦,畢竟他才十四歲,就是個毛頭小子。而且身上也沒什麼技能,只能打點零工,還被人欺負。
王琨剛開始做生意的時候,家裡父母拿不出來什麼錢,但是一直在外的弟弟卻幫了大哥一把。他在外邊也有一段時間了,雖然沒掙多少錢,但是比大哥強點。王琨收到了弟弟給的錢,發誓以後一定好好對弟弟。他本來想讓弟弟和自己一起做生意,可是弟弟要強,想自己在外邊闖。
其實王軍在外邊的幾年挺苦的,他沒什麼技能,只能從事沒有含量的工作。但是現在的社會競爭越來越激烈了,他覺得自己這麼下去不行。看到哥哥做生意發了家,給父母買這買那的,他心裡覺得自己太沒出息了。
因為這種想法,王軍不在城裡打工了,他準備回家調整調整。王琨知道他要回家的消息之後,挺開心的。他直接開車去接弟弟,還讓淑芬在家裡準備好了一切。吃的喝的都備好了,小叔子在家要用到的生活用品也準備全了。
王軍到了大哥家裡,看著大哥住的地方,看著他們吃的飯,他覺得跟自己比起來,大哥太有錢了。大哥雖然對他好,也讓他一起跟著做買賣,可是那是大哥的東西,不是自己的。自己得做出點自己的事來。而且因為王琨過的太好,老婆孩子熱炕頭的生活,要讓王軍有些嫉妒。都是親哥倆,為啥生活這麼不一樣。而且他從一進門,就看到哥哥家抽屜里的錢,那麼多錢,是他掙一年都掙不到的。
晚上哥哥嫂子睡了之後,王軍走到了放錢的抽屜那裡,想要拿點,卻又不敢。他坐在那裡想了很久,最後拿了三萬出來。他想帶著這三萬出去做點生意,他覺得大哥能成功,他也能成功。而且大哥那麼多錢,平常在這放著,肯定也不會注意。王軍第二天一大早就走了。淑芬看到抽屜好像被動過,就去數了數錢,發現少了三萬。
她知道是小叔子拿走的,但是她沒跟老公說,畢竟要是自己說他偷錢,老公肯定會生氣。王軍帶著三萬塊錢去了大城市,在那裡學了點技術。自己慢慢琢磨著做了點事,大城市裡機會多,他剛開始沒成功,可是他吃的了苦。摸爬滾打了五年,他的生意也是做起來了。五年後,他回到家裡給了嫂子和哥哥一張三十萬的卡,一是感謝哥嫂當年的錢。二是為了證明自己,他不比哥哥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