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你妹妹結婚有房子沒問題,我們離婚,你拿分你的幾萬元給她買

@ 2018-10-23

你想你妹妹結婚有房子沒問題,我們離婚,你拿分你的幾萬元給她買

我大學沒有談戀愛,因為我準備畢業後就回老家,要是戀愛了,我不想跟著他回去,也不願意他為了我去我的家鄉,萬一以後日子過的不好埋怨我,所以不戀愛是最好的選擇。四年後,我和當初想好的一樣,沒有停留,一畢業就回老家了。

工作找的挺順利的,到家後沒多久就找到了,爸媽呢開始操心我結婚的事情,我本以為我這年齡,多的是時間給我慢慢去找,自由戀愛。誰能想到,我身邊的同齡人,要麼結婚了,要麼有男朋友了,像我這樣還單身的不多了,後來我也就沒再拒絕相親。

相親相了十幾個吧,都沒能成,有些是對方覺的我不合適,有些是我覺得他們沒有上進心,總之都沒了下文。正當我開始灰心的時候,我遇上了李宸,他也是我的一個相親對象,但卻是替他同事來的,他同事自己有女友,只是家裡人不贊成,逼著他相親,他推不掉,就佯裝答應,然後讓李宸來替他相親。

不過我和他倒是聊得來,絲毫沒有之前相親時候的尷尬,而且他對未來事業的一些想法真的蠻符合我的要求,簡單來說,是個有上進心,不混日子的人。沒多久,我倆就確定了戀愛關係,戀愛中,我倆感情不錯,我也去過他家,雖說他媽媽對我不算很熱情,但也算還好。

但我爸媽不同意,因為他和我不是一個城市的,年底就要回自己家裡那邊的公司去了,家裡條件不算好,我爸媽雖說不指著我嫁個有錢人,但還是希望我能嫁的好點,最不濟也要嫁給知根知底的家庭的孩子。可那個時候,我對他的感情已經蠻深了,完全聽不進去任何對我倆戀情不看好的言語,堅持要嫁,哭啊鬧啊,最終我爸媽沒轍了,勉強同意了。

談婚論嫁的時候,因為他媽媽一直哭窮,我爸媽想著我家也就我一個孩子,彩禮本來也準備給我帶回去的,所以就沒要彩禮了。沒有彩禮,自然我家也不會給多少嫁妝了,最後買了點家電。對此,准婆婆是有意見的,我挺意外,不給彩禮,怎麼就好意思嫌棄我家嫁妝少?我是那個時候才有點意識到准婆婆這個人有點不講道理,但也沒多想,這事就算是過去了。

婚後一開始住在我家,這幾個月李宸的表現一直都挺好,我爸媽也算是放心了,後來他回老家的時候,我也辭職和他一起回去了。誰能想到,到了他家,我才知道他騙了我好多事情,質問的時候都用一句你沒問過我來堵我的嘴,也知道他所謂的上進心是裝給我看的。

我想過離婚,我對欺騙確實很介意,但我發現我懷孕了,我只能對他家的房子居然是租的這事沉默的接受了。日子過的還算可以吧,我的孩子挺體貼我的,整個孕期都很乖,我也一直上班直到預產期前一周才請假。

整個孕期中,婆婆對我雖說沒有刻意刁難,但基本不管我,算是當我是空氣吧,小姑子呢,天天冷嘲熱諷,找茬和我吵,說我矯情啥的,就因為我不願意包了家裡的家務活。李宸在整個過程中,沒有幫小姑子,但也沒有幫我,選擇了沉默。

後來孩子出生後,是個女兒,婆婆就更不上心了,坐月子的時候,我實在是憋不住,就和我媽說了這些事情。我媽心疼不已,表示我要是選擇離婚,她是支持的。但我後來想了好幾天,最後還是想著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吧,再次選擇了過下去。

孩子一歲的時候,我爸媽實在看不下去,就湊錢讓我買房搬出去住。我們現在這個城市房價不高,我爸媽給我的錢首付夠了,寫了兩個人的名字,因為貸款我倆一起來承擔,也不想讓他覺得彆扭。然後我媽堅持要公證首付是她出的,最後只能說我媽媽這麼做太對了,當時我還覺得我媽太不講人情。

房子買好後,我們一家三口就搬了出去,雖說婆婆一直嘟囔想要搬來和我們一起住,說那邊的房租就能省掉了,但我一直不鬆口,李宸也沒辦法。後來隨著時間慢慢的過去,婆婆漸漸的也不提了,我以為這事就算是翻篇了,雖說每月還要承擔房租,但好在不多,算是花錢買清靜吧。可是誰能想到,婆婆憋了個大招。

小姑子戀愛了,戀愛對象挺好的,就是家裡窮,真的很窮,婆婆一開始是不同意的,但也擋不住小姑子一哭二鬧,後來就同意了。但結婚總歸是要錢的呀,男方家是真的沒錢,婆婆又不想丟面子,不想女兒女婿結婚後住在丈母娘家租的房子裡。可她手裡那點積蓄和李宸這邊摳過去的錢,也只能夠辦個婚禮,買房是想都不要想的事情。

可能是我一直以來的忍讓吧,最終婆婆想到了我這套房子,她想著這房子她兒子有名字,那就能做主,然後房子女兒女婿住,我倆搬回去和她一起住,多完美,本來她就是要跟著我們養老的。她顛顛的去找李宸,怎麼說服的他我不知道,反正他是和婆婆一起來找我,說完目的之後,我冷笑了一下表示不可能。

我的乾脆讓婆婆有點懵,楞了半晌之後居然開始撒潑了,各種莫名其妙的指責就開始了。我看著在鬧騰的婆婆,把當初李宸對我的各種欺騙,還有我嫁過來之後她和她女兒是怎麼對我的,以及這房子她兒子說了不算,統統都說了一遍。我以為我說了這些,她會感到不好意思,但我錯了,她依然在鬧,而李宸也開始幫著婆婆說話了。

我終於是沒壓住火,直接就對李宸懟了過去:你想你妹妹結婚有房子沒問題,我們離婚,你拿分你的幾萬元給她買。然後衝著還在哭鬧的婆婆說:婆婆,要麼我和你兒子離婚,要麼就別惦記我這套房子,你看著選吧。後來這事就不了了之,小姑子到底是結婚了,和我婆婆一起住,目前和我們小家算是相安無事。

大家都不傻,李宸和他媽媽就算再想幫著小姑子,也知道我倆離婚,李宸分不了幾萬元,買不了房子,關鍵是他再娶還是要花錢的,畢竟像我這麼傻的姑娘應該沒有了吧。而我呢,也沒有堅持離婚,算是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只是更小心的守住屬於自己的房子和錢。我反正就堅持這麼一點,要麼日子就這麼過,要是想要我的房子和錢,那就離婚。我的決定算窩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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