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歲以前,我沒覺得我跟別人有什麼不同,如果硬要說有所不同,那應該是我們家裡比其他人家更窮一些吧。記憶中父母和哥哥總是有好吃的不捨得吃,要省下來給我吃,別的孩子都常常有肉吃,而我家想吃一次肉父母要省吃儉用好久。
八歲那年我聽到了舅舅跟母親的談話,才知道自己並非父母親生的,說來也奇怪,八歲應該是個還不太懂事的年齡,可是我卻覺得我自己突然間長大了,變得懂事了,我當時就在心裡想,不是親生的父母居然能對我這麼好,我一定要更好的報答他們。
那個時候父親身體不好,幹不了重活,所以哥哥早早的就輟學了,回家幫父母勞作。哥哥原本成績很好的,他常常對我說,讓我好好學習,替他完成他的大學夢。然而天不遂人願,我高一那年,父親去世了,當時正在外地工地上打工的哥哥聽到這個消息,由於悲痛過度,一下子把手裡拿的鐵錘砸到了自己腿上,也受了重傷。
我選擇了輟學回家照顧母親和哥哥,當時母親狠狠的罵了我,但我態度堅決。我知道這麼多年來他們一直為我付出,如今該到了我回報他們的時候了。哥哥傷好了以後,我便外出打工了,哥哥因為後遺症不能再乾重活,所以我讓他留在家裡照顧母親。後來我用打工賺來的錢幫哥哥開了一個小商店,他也該為自己賺些錢留著將來娶嫂子用了。
25歲那年,我戀愛了。男友家離我家不遠,我想這樣即使將來我嫁過去,也可以隨時回來照顧母親。男友家境也不是很好,但是他人很本分,踏實可靠。我倆一起打工賺錢,賺來的錢一部分拿出來為家人買些東西,剩下的存起來以備我們將來結婚用。我覺得我倆家境相仿,是應該可以彼此理解相互扶持的。
27歲的時候,我結婚了。結婚之前,媽媽告訴了我的身世。說我不是他們的親生女兒,我剛出生的時候,我親生父母為了想要個男孩,把我送給了他們。她還說,如果我想回去認我的親生父母她也沒意見。我說其實我從八歲的時候就已經知道了,我不會回去的,我這輩子就只有您一個媽媽。
和老公結婚一年後,我有了自己的孩子,而我媽卻中風癱瘓了。哥哥原本就要結婚了,可是女方看了我媽的情況之後決定分手。哥哥一個人笨手笨腳的照顧不好媽媽,於是我常常娘家夫家兩頭跑。一度感覺筋疲力盡,日子過的一團亂麻,但是又不能把哪一邊撒手不管。一邊是我的老公孩子,一邊是把我養大的媽媽,我都得照顧。
後來,老公終於也受不了這種狀態,跟我提出了離婚。他說他原本是想跟我好好過日子的,可是現在我卻大部分時間都在娘家,需要照顧媽媽,他覺得自己跟沒有老婆沒多大差別,不如就乾脆離婚算了。我答應了她,家裡所有的東西全都留給他,只帶走了我的孩子。因為我是被親媽丟下過的人,所以我無論如何不會丟下自己的孩子。
離婚之後我終於可以安心在娘家照顧媽媽,哥哥每每看到我這個樣子,就說我太傻,不該為了他們而跟老公離婚。我知道,我以後的生活可能會過得更苦,但是我不後悔。我也從沒埋怨過老公,他沒有義務替我承擔這些。我甚至覺得對不起他,在婚姻和母親之間,我選擇了母親,因為,我真的不能不管我媽和我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