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回頭看下,我當年的婚姻簡直就是一場噩夢。所幸的是現在夢醒了,一切都過去了。
當年結婚的時候,爸媽就極力反對,說前妻太顧家,而且家裡還有個弟弟,一旦處理不好的話,將來肯定會把我們的生活拖入泥潭。
可是我當時被愛情沖昏了頭腦,說一個女人不顧家還要來幹什麼?而前妻也從不在我面前說我爸媽的不是,反而勸我多理解父母的想法。她爸也說別看他家窮,但不會賣女兒,我們結婚時一分錢彩禮都不要。
看到他們如此知情達理,我一邊埋怨爸媽太勢力,一邊果斷決定非前妻不娶。爸媽無奈之下,表示尊重我的決定,給我們操辦了婚禮。
誰知道結婚後我才發現,我慢慢地掉進一個坑裡。在前妻的暗示和一步步引導下,他家裡所有的開銷一點一點變成了我的義務。老丈人身體不好,看病吃藥都要花錢,但是小舅子恰恰又是好吃懶做,根本沒有經濟能力照管;小舅子沒錢,還要談朋友,老丈人又沒錢給。就因為我是他姐夫,這一切就理所當然地落到了我頭上。
其實我收入也不高,時間一長感覺壓力挺大的。也許老丈人也能看出我有壓力,每當這個時候,他就會在我面前說一個女婿半個兒,他自己兒子不成器,當初結婚沒問我要彩禮,可是把我當一個兒子看了。
每次聽到這話,我都覺得內心有愧,覺得對不起他對我的信任。前妻也經常說她爹這些年一個人,把她姐弟倆帶大很不容易,既然她爸都把我當親兒子,以後她弟就是我親弟,弟弟有啥事我理所當然的得照顧。
我每個與大幾千塊的工資,除了自己吸菸,其他的全交給前妻用到她們家了。她弟不但不上班,還經常在外邊惹事,一出事別人就給我打電話。因為他給別人說他家裡我才是管事的。
就這樣,結婚後不到一年,我在她家贍養老的照顧小的。一個月掙的錢想給我爸媽買件衣服都沒機會,因為沒等到發工資的時候,他們早早就規劃好了這筆錢該咋花。
到了後來我不堪重負,終於再有次發了工資後給誰也沒說,直接給我爸媽買了兩身衣服,買了些水果回家去看他們了。結果回家後老婆跟我大吵一架,並且要跟我離婚。
聽她說離婚,我簡直高興死了,二話不說就答應了。她看我這麼乾脆就答應了,又反悔了,說什麼也拖著不離。無奈之下我起訴離婚。
沒想到離婚後才一周,前老丈人竟然上門找我要贍養費,說單位離職還有補償呢,他一直把我當親兒子,我就這麼走了,他以後的生活誰來管?是兒子就應該履行對他的贍養義務!我要不給贍養費,他就要告我!
我笑了,老丈人,看來這幾年我是把你照顧糊塗了,我現在離婚了。離婚了就沒義務養你們一家了,你愛上哪兒告上哪兒告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