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結婚之前談了一個男友,我們都是大學畢業的。在校期間我們已經開始談戀愛了,他家裡的條件挺好的,有兩家酒店算是富二代吧。我家就是小康家庭,好在那時候他們父母知道我們在一起並沒有反對,只是說讓我們自由發展就好了。
因為男友說小時候他們家也挺窮的,都是過來人,所以他父母這一點比較開明。可是畢業後的兩年,我才知道男友並不是一個甘於平凡的人,他的事業越做越好,家裡的條件也越來越好了。我慢慢的也發現了自己和他的差距,我焦慮不安,經常會跟他發脾氣,說他這樣那樣的。加上在一起的那幾年我懷過一次孩子,意外流產了,所以吵架的次數越來越多。以至於幾乎一見面就要吵,直到他最後跟我提出了分手。
但在經濟上,他沒有虧待我,甚至在別人看來,他還是個有良心的人。這段初戀的感情就這樣失敗的結束,導致我一年後我不敢談戀愛,要是說沒有傷害那是不可能的。過了半年,我就遇到了如今的老公。那時候我對婚姻其實挺恐懼的。可是他對我的死纏爛打,對我的好,再次讓我感覺到曾經和男友剛談戀愛時的感覺,所以,我就和他走到了一起。
隨著年齡慢慢大了,我們談了兩年多才準備結的婚,婚前我也坦白了我之前的所有感情經歷,因為婚姻對於我來說就是需要互相坦誠相待。我想他母親不喜歡我的原因,可能是嫌棄我流過小孩子吧!所以一提起結婚他母親就是不同意,有好幾我好想分手了。但他都對我說:「等到結婚後,不管我做什麼說什麼都會站在我這邊,絕對不會幫著公婆一起欺負我的。」
那時候我對他真的很信任,甚至聽到他這樣說,我的心裡還有一絲的感動。看在他這麼很堅定的份上我還是選擇跟他繼續走下去,結婚擺喜酒和彩禮這些我都不要。甚至還拿著父母給我的嫁妝還有前男友給我的錢一起總共五十多萬買了一套房子。婆婆知道我有了房子之後突然就答應我們結婚了,前提是有一個要求結婚後,他們一家搬到我現在的房子裡住,還有房產證上加上老公的名字。
那時我沒有想太多就一口答應了,反正都要結婚了,老公對我這麼好。而且我那房子也是我一個人住,以後結婚了,一家人住一起我也挺樂意的。包括婚禮我並不想大辦,這也倒是合了婆婆的意,她正好也覺得辦得太大了,浪費錢。就這樣我和老公把婚結了,證也領了。第二天一早,我剛起床走到客廳就聽到老公和婆婆的對話讓我震驚。婆婆說:兒子啊,現在你們倆婚也結了,那房產證上也有你的名字了,該把我孫子接回來了吧。你想想他才剛滿一歲,天天把他放在你大姑家裡,也不是回事啊!
老公說:媽再等等吧,我這才剛結婚,你說要是把他帶回來這家裡不得鬧翻天啊!我走到他們面前,老公看著我話都說不清楚了。之後,經過一番談話,我才知道,原來他一直都有一個女朋友,只是她的家裡太窮了,他媽不讓他們在一起。以前原本跟我好的時候,兩個人是分手的,可是後來她又回來找了他,兩個人又偷偷在一起了,還生了個孩子。
這次我總算是我明白了,合著我就被他們母子倆給騙了,我說婆婆這麼態度變化這麼快就同意我們了,原來是另有想法。她現在有了孫子,仗著房子也有她兒子的名字就這樣欺負我,目的就是等我們倆結了婚再把孩子帶回來。這種事情換誰能接受啊,我直接跟老公提了離婚。結果他們還不要的臉說這房子得平攤,否者不離婚,你們說我該怎麼辦啊?這房子我能要回來嗎?反正我現在看著她們母子我就覺得噁心!
結婚的第二天才知道自己傻,當初在房產證上就不應該加你的名字!我們來看看網友們的心聲分享:
1、現在的婚姻法,只要能證明房子是你買的,他沒有出錢!就算房產證有他的名字!要離婚房子也沒有他的份。
2、不要急著結婚,自己有本事怕什麼,慢慢看,一個人,時間久了,都會露出尾巴的。時間久了,都知道一個人的心。
3、沒有用的,現在的婚姻法,婚前房屋產權是你的,婚後加上其他人名字也是沒有權力分房的。
4、你真傻,結婚男人不買房子,你讓他們住已經不錯了,為啥房子加他的名字,你是傻子嗎?傻的下場,不值得同情!
5、她們一大家人只是看上你有錢,吃你的喝你的住你的還要幫他們養私生子,女人憑什麼要為了一個男人要做這些,她們又為你做了什麼。女人的尊嚴呢,就應該用法律來維護自己,離婚不要賠了夫人又折兵。
6、如是婚前所有,他一分錢也得不到。簡直就是渣男,女士們房證不能隨便寫上別人的名字喲,這家人太有心計了。
7、明顯是陷阱為了女主的房子,一定要睜大眼睛。如果愛作為一個男人就不會要求加名字的,識人不清,擦亮眼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