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一位市長,難道真的不懂利益迴避嗎?

@ 2018-10-04

台中市長林佳龍的夫人廖婉如,在日前按鈴申告國民黨義務副祕書長鄭麗文、資深媒體人蘭萱及台北巿議員徐弘庭,日前在節目上指控她拿下台中市政府花博採購標案;而林佳龍也針對鄭麗文提出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部當選」的告訴。

「夫人干政事件」演變到今天按鈴申告了,我們客觀的來看看整起事件的過程。

第一、廖婉如夫人出席市政會議,適當嗎?

看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公職人員關係人項目之中,就包含了其配偶或共同生活之家屬,並在第七條當中就有說到,「利害關係人認公職人員有應自行迴避之情事而不迴避者,得向前條第二項或第三項之機關團體申請迴避。」所以不論今天林佳龍賢伉儷的動機為何,「瓜田李下」的現象都應當避免。

第二、林佳龍針對事情的答覆

「夫人干政事件」的發生,林佳龍跳出來就表示廖婉如絕對擁有相關經驗與專業能對花博或相關項目提供意見,一切都是為了讓市政盡善盡美。但林佳龍身為一位市長,難道真的不懂利益迴避嗎?

舉個例子,台北市長柯文哲的夫人陳珮琪,出席了記者會場合,就被抨擊未涉及利益迴避,甚至在臉書上發文,表示自己除了先生的私人行程,否則一律不出席相關公務活動。連記者會的出席,都可以引起如此軒然大波,更別說在市政會議上被捕捉到身影。 我想我提出的並不是影射,而是林佳龍市長,您真的做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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