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臥豹(中)向郭子毅(左)和邱培棟反映,羅里在大道被指違規超時逗留及被收取超時過路費。
羅里在大道發生故障停留22 小時,被大道公司收取超時過路費,86.20令吉變127.70令吉。
在馬六甲市亞洲花園經商的豬肉商林臥豹申訴,去年12月22日晚上約10時,他與員工開著羅里,通過甲州愛極樂收費站進入大道前往北海。
林臥豹指出,羅里凌晨2時許在霹靂州怡保出了狀況和發生故障,他唯有把羅里開到太平休息站,天亮才找來修車工友修理。
「羅里於12月23日晚上8時45分修好,9時許來到爪夷收費站,卻被收取127令吉70仙的過路費。」
他說,馬六甲愛極樂至北馬爪夷收費站的收費是86令吉20仙,收費站職員指稱127令吉70仙是新山到爪夷的收費,也是該羅里超時逗留的費用。
「使用大道的人,有多少人知道車輛在南北大道超時逗留,需要付更高過路費?大道上或一觸即通卡甚至沒見過有這樣的指示或規定。」
林臥豹也不滿意收費站沒為一觸即通卡加額及提供收據。
他向國會反對黨領袖林吉祥的政治秘書郭子毅、愛極樂州議員邱培棟申訴。
職員:只准逗留大道20小時
針對林臥豹的投訴,大道公司職員說,駕駛人士只允許在大道逗留20小時,即使在休息站休息,也計算在內,逾時將以最遠距離收費。
有關職員在受詢時說,收費站在未全面使用一觸即通卡前,大道收費卡上闡明,大道使用者進入收費站後,即開始計時。
然而,大道公司官方網和休息站並無列明此規定。
有關職員勸告有疑問的民眾,電郵至該公司反映,郵址:[email protected]。
大道應闡明收費方式
邱培棟建議大道公司應當增設指示牌或闡明,畢竟車輛發生故障已是麻煩的事,大道公司附加收費的方式,更令大道使用者忿忿不平。
他也建議大道公司,為使用者尤其商家提供付費收據,以及通過銀行聯線加額,方便他們使用和隨時都可以加額。
郭子毅也會協助林臥豹發信給大道公司,要求正視此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