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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和前夫之所以在一起,說實話多多少少有因為他的條件,還有因為我爸媽的關係。前夫是我大學同學,家裡開廠子的,在二線城市兩套房,一線城市也有一套,經濟條件甩我家十條街吧,而且他是獨生子女。當初我們是在學生社團認識的,後來他主動追求我兩個月,我對他有點好感。
那時候我爸生病住院,我媽又沒有主心骨,全家壓力都轉嫁到我身上,而且我還得面臨壓力找親戚朋友借錢,那個時候我都快要崩潰了。後來前夫不知道從哪裡聽說了,他打電話給我,說要借給我錢,我當時真的很感動,那段時間他經常陪我聊天,最後大三那學期我去學校就和他談了戀愛。其實我也不知道他喜歡我什麼,因為這個我也挺自卑的,我就是一個普通的女孩,那時候我爸媽還是蠻開心的,他們也總愛和親戚鄰居之間攀比。和老公結婚後我們住在外面,還好他一直也比較獨立,很早之前就和父母分開。
但是我和前夫的婚姻只持續了兩年我就選擇離婚,還好離婚的時候我們沒有孩子,離婚的時候我什麼都沒要,只拿了自己的工資卡。在我爸媽心中,我身在福中不知福,他們當時阻止我離婚,把家裡能勸我的人都勸了。和前夫離婚後,我和之前的高中同學聯繫了一下,他這些年一直沒結婚,因為家裡買不起房子談的女朋友都吹了,我們兩個聊了很多,和他倒是有更多共同語言,相處起來反而是更自在一些。我們聊了大半年,然後慢慢談了戀愛,他家裡人對我有點兒小意見,最後還是同意了。我們談了兩年才決定領證,辦了個酒席,不知道前夫怎麼知道這個消息,趕過來參加我的婚禮,我當時覺得十分尷尬。
他當時還在問我為什麼和他離婚,不過他現在已經有了門當戶對的另一半。我告訴他,我們兩個條件差太多,都不在一個平等對視的層面上,雖然他對我很好,可就是感覺我們差距很大,我不懂他,他也不懂我,和他在一起,壓力太大了,而且總會無意中和他的那些朋友對比,太容易自卑了。前夫聽到我的解釋才說,「我總算明白了,然後他隨了2000的禮包,人沒吃飯就走了」。其實我很感謝,我遇到的都是不錯的人,感情的事沒有對錯之分,只有你願不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