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路交通局從9月1日起嚴格執法,任何違反自動安全醒覺系統(AWAS)下超速和闖紅燈的駕駛者,將會一律被罰款300令吉,不會再有折扣。違規者也規定在60天內必須繳付罰單,並會在扣分制下(Mate Demerit)被扣分。
如果違規者拒絕繳付罰款,當局將會根據陸路交通局法令17(d)、29(1A)和119(B)條款將案件帶上法庭,未出庭的話將會被列入黑名單,不能進行任何與陸路交通局相關的事務,包括更新路稅和駕照,直到案件解決為止。
有些車主或許有這種疑問,自己的汽車借給別人,但不幸因為超速被拍到,怎麼辦?是誰將被扣分呢?據了解,該局不是在發出罰單的時候直接扣分,而是將在民眾前去繳納罰單之後,才會扣分。
所以若違規者非車主,車主必須在30天內填妥罰單背面的資料,通知交通局違規者的名字和地址,但如果車主「亂點」的話,也會在同樣條款下被罰款不少於3000令吉和不超過1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
為免出現收不到罰單的問題,駕駛者應該更新駕照的住址,否則後果自負。如果違規者選擇把案件帶上法庭,罪成可被罰款不少過300令吉和不超過2000令吉,同時被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