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衛生部副部長李文材宣布,政府計劃把現有23類憲報的禁菸區進一步擴大,即在今年12月把所有開放式餐館也頒布為禁菸區。
他說,隨著政府部門,公共場所,冷氣餐館,電梯,公共運輸,巴士車站,火車站及機場等地方被列禁菸區後,國人的公民意識已有所提高,整體禁菸成效也達80%水平;衛生部希望透過進一步擴大禁菸區,國民健康意識會隨著提高至100%,與國際水平達標。
無論如何,目前還沒做出最後的決定,政府將會和利益相關者進行討論。
目前備有冷氣系統的餐館已經全面實施禁菸,而一些現代化設計的餐館在格局上已經分隔2區,將戶外吸菸區和室內禁菸區劃分清楚。不過,這項開放式餐館也列為禁菸區的建議料將會遭到小販等業者的反對,因為小販中心業者認為生意將受到衝擊。
在執法方面,根據1983食品法令下的2004年菸草管制法令條例第13(3)條,凡是在憲報上頒布的任何23個禁菸區地點吸菸皆觸犯有關條例,罪成可被判處不超過1萬令吉及不超過2年監禁。
其中在2017年全國展開的執法行動中,觸犯2014年菸草管制法令條例,而被發出違法通告的人士共有4萬5799人,其中罪行就包括在禁菸區抽菸,當局總共發出的罰單為2萬5531張,其中有2萬零248個罰單有採取法律行動控上法庭。
在上述罰單中,有2萬3813個罰單有付清罰款,而當局總共收到的罰款額為251萬1121令吉。
以後就不用擔心在外面會吸到二手菸了!把這好消息分享給更多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