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我才剛大學畢業,還沒和前夫領證已經懷了孩子。
之所以這樣,也是被家人逼的,因為我們兩家的父母都不太同意我們在一起,主要還是我的父母這邊完全不能接受。只因前夫和我一樣也是剛畢業,連份像樣的工作都還沒找到。
他家的條件又很一般,父母都是農村的,別說無法為他在城裡買房,就連為我們辦個像樣的婚禮都困難。
但是被愛情沖昏頭腦的我,根本顧不上這些,還是一頭扎了進去。我的突然懷孕讓父母又氣又恨,只得同意了這門婚事。而婆家也沒有因此對我很滿意,反倒一分錢的彩禮都不願意出了。
我和前夫的婚姻就在這樣冷清的氣氛里開始了,沒有得到家長的祝福。那時的我們太過於年輕,根本不知道生活有多艱難,直到女兒的出生徹底擊敗了我們。
前公婆以身體不好為由,拒絕過來照顧我和女兒。我的父母要給哥哥帶娃,也分不開身,只能讓我回娘家暫住。
偏偏前夫又不夠成熟,他一個人賺錢根本養不起家就算了,他自己還控制不住地亂花錢。從女兒出生後,我不記得自己舔著臉找娘家借了多少次錢,而這些前夫根本不知情。每次我讓他和他的父母開口,他總會說他們有多不容易,好像我的父母賺錢就很簡單一樣。
終於,當我們再一次為了錢的問題爭吵時,前夫氣得提出了離婚,他說婚後的我變了,腦子裡只有錢。我很平靜地答應了,只求他把女兒讓給我。前夫本不願意,可他的父母卻是相當樂意,逼著他答應了。
離婚後,一個人帶著女兒,我才明白自己有多傻。當初我的娘家人都勸我不要孩子,我不聽,結果又得回來求父母幫忙。我的工資一個月才三千多,養活自己都難,帶個孩子確實太難了。
可是既然已經選擇了,再說什麼都晚了,我只能加倍去愛女兒,彌補她跟著我所吃的苦。好在前夫好像突然開了竅,在女兒一歲後,他突然每個月給我打來兩千塊錢的生活費。我試圖聯繫他,有意和他重新開始,想讓女兒有一個完整的家,可他卻說人在外地回不來,我們竟一次也沒再見。
直到五年後,前夫才回來,我依舊是單身,卻不再確定他是否也是了,也不敢再想復婚的事。唯一讓人欣慰的是,前夫始終在給我們娘倆打生活費。
一天,前夫要接女兒去玩,我有些失落,因為他都沒有提到我,看來應該是身邊有人了,我想自己也該徹底死心了。父母一直勸我再婚,可因為各種原因我都沒遇到合適的,因為他們大多無法接受我帶個女兒。我想可能和前夫復婚是最好的,至少他會對女兒好。
等到前夫送女兒回來後,我發現閨女手裡握著一把鑰匙。我問女兒哪來的,她說是爸爸給的,閨女還說:"媽媽,爸爸買了房子,他讓我們也搬進去住呢,所以才把鑰匙給了我。你去嗎?我想去呢。"
聽了女兒的話,我笑了,原來這幾年前夫是在外拚命賺錢買房啊,他是真的成熟了。我想我們確實應該重新在一起,那時的分開過於草率衝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