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車人士,注意啦!
交通部長陸兆福說,陸路交通局從9月1日起嚴格執法,任何違反自動安全醒覺系統(AWAS)下超速和闖紅燈的駕駛者,將會一律300令吉的罰款和扣分,不會再有折扣。
被開罰單的違規者,須在60天內必須繳付罰單,並會在扣分制下(Mata Demerit)被扣分,被扣滿20分會被警告,再犯駕照會被吊銷,違規扣分最低2分和最高10分。
圖/星洲日報
他說,如果違規者在所規定的時限內沒有繳付罰單,那麼將被帶上上庭。未出庭的話將會被列入黑名單,不能進行任何與陸路交通局相關的事務,包括更新路稅和駕照,直到案件解決為止。交通部可援引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17(1d)、29(1A)和119(B)條文,將這些違規者列入黑名單。
由於AWAS系統是針對駕駛者,因此車主如果收到罰單,而駕駛者不是車主,車主可以在罰單背面填寫駕駛者的資料,然後在30天內交回給陸路交通局。一旦發現車主欺騙,胡亂置放駕駛者的名字,那麼車主將被面臨介於3000至1萬令吉的罰款,或不超過3年的監禁,或兩者兼施。
除了皇室和正副首相的官車之外,包括正副部長的官車違規都一律不會被豁免,而開車的司機也會被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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