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我爸媽一直吵架,我多少次希望他們離婚,他們都沒離,可在我即將高三的時候,他們離了。
在我看來,他們就是一對怨偶,還不如早點離婚,大家都解脫了。
我爸媽是相親認識的,我爸年輕時有一副好皮相,家裡條件不好,我媽作為我姥爺唯一的女兒,長得五大三粗的,家裡條件比我爸要好不少,在那個流行說媒的年代,這兩個人就這麼湊在一起了。
即使我爸有個好皮相,兩人日子還是過得雞飛狗跳,在我印象中,這兩人就是個彼此看對方不順眼,三天兩頭吵架。
後來我爸閒魚翻身,做了點生意,家裡條件開始越來越好,我家裡是村裡第一個買轎車的,也是第一個在城裡買房子的。
那個年代,家庭主婦不工作不是什麼稀奇事,所以我媽一直到現在都沒出去工作過。所以我能明白為什麼她和我爸吵得那麼凶,最後還是沒離婚。
我爸有點小錢後,花邊新聞不是一點兒半點兒,我媽也懶得管,她只要往牌桌上一坐,根本什麼都顧不上了,反正他們都不是什麼好人,所以婚姻經營得很失敗。
我爸提離婚的時候,我媽指著他罵沒良心,後面我爸說房子給她,每個月給她5000生活費的時候我媽什麼都不說了,就是這麼戲劇和諷刺。
談好了離婚的事情,他們似乎才記起來有個我,我媽盡力要我的撫養權,我爸反正也不在意我這個女兒,他問我跟誰一起生活,我選擇了我媽,畢竟我爸很有可能再婚,我不想和後媽針鋒相對,而且我媽這人很不會照顧自己,平時喜歡打牌,什麼都不管不顧。
沒有我我爸會過得很好,而我媽可能連飯都懶得做。畢竟我是她的女兒,不能不管她的死活。
我爸花了兩天時間,把他的東西搬出去了,其實也沒有什麼,他好久都不回家住了,也就他的兩件古董吧。
我和我媽住一起,一度我以為她會苦,畢竟再也找不到我爸這種能養她的人。可她反而像沒事人一樣,該打牌打牌,該逛街逛街。甚至把我姥姥接過來,說是一家人在一起熱鬧。
我媽白天都打牌,有時候都是晚上十點多才回來,這幾天都是我姥姥給她做飯。
前天晚上,我半夜起來上洗手間,看到廚房燈還亮著,外婆在給我媽做面。
她小聲對我媽說,「你也真傻,讓麗麗跟她爸過好日子去唄,把她留在你身邊,你又不工作」。
沒想到我媽當時笑呵呵的說「正是因為我聰明,才留下她,她總歸是他的女兒,他不會不管她的,只要女兒在我這裡,他就會給生活費,不然怕是毛都沒有」。
聽到我媽的話,我如墜冰窖,攤上這樣的父母,我能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