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市政局「撒手不管」人民廣場業主氣憤不滿

@ 2018-09-03

人民廣場業主對吉隆坡市政局「撒手」不管逾20年停滯不前的賠償事宜,感到氣憤。業主委員會秘書王芳華(69歲,譯音)說,吉隆坡市政局已不再參與一事,並沒有通知委員會。「為何吉隆坡市政局聲稱與我們無關?當我們購買產業時,也是土地擁有者。」「他們怎麼說不管他們的事?」他接受《透視大馬》訪問時,如是指出。吉隆坡市政局表明,新發展商擁有土地,因此對該段土地並無法律義務。吉隆坡市長阿敏諾丁指出,市政局從未介入發展商和業主之間的談判過程,而業主不在市政局管轄內。在市政局售賣土地給發展商後,賠償業主成為發展商的責任,這是交易的其中一部分,所有(賠償業主)責任在於發展商。

人民廣場重建漸露曙光,但吉隆坡市政局表明,新發展商擁有土地,因此對該段土地並無法律義務。(檔案照:透視大馬)王芳華說,業主要求檢視吉隆坡市政局與新發展商的銷售與購買協議。「根據我們獲悉,新協議中有一項賠償條款,我們所要求的只是一個公平的交易。」「發展商肯定以市價購得,但是他們卻向業主提供20年前的賠償款項,這是不公平的。」「我們的投資在這麼多年來一直在貶值,如果我們本來在這個城市購買產業,那麼現在就很可觀。」人民廣場發展商必須在9月杪前支付所有款項予吉隆坡市政局,否則相關合約將被終止。位於富都路的人民廣場計劃受到1997年金融風暴影響後被廢棄至今。新的發展商Profit Consortium私人有限公司在2015年10月以7億4000萬令吉的價格從吉隆坡市政局手中購買這個占地6.2公頃的土地,雙方已經簽署買賣合約。王芳華說,他們已聯繫吉隆坡市政局,但毫無音訊,因此尋求新政府的協助。「我們要求和發展商會面,我們不是要求公平的賠償,我們都老了,一些人甚至逝世。」「我們不想把事件拖上法庭,陷入法律糾紛中。」他說,已致函給首相辦公室,希望與聯邦直轄區部長卡立沙末會面。項目原定會建立79層樓的辦公樓、46層樓的公寓、24層樓的酒店和7層樓的購物商場。自今年1月起,211名業主中有104名接獲新發展商的獻議信函,相關談判還在進行中。文章來源:透視大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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