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的時候真的是一窮二白,什麼都沒有,就連住所都是租的。當時我們家也提出讓婆家出點彩禮,可是婆婆就是用一句話給回絕了,說白了就是沒錢,你能拿沒錢的人怎麼辦呢?
不過我結婚也不是為了錢,老公家的那個條件壓根就算不上有錢,我是為了愛情才會跟他在一起的,現在沒有錢,那我們就去賺唄,有手有腳,還怕會窮嗎?結婚後的那幾年,我和老公特別的拼,真的是白手起家,從街頭擺攤開始一直做到了如今的有兩個連鎖店面。
五年前小姑子結婚,那時候我們家裡的條件已經好多了,婆婆也是無意中說漏了嘴,說她早就準備好了小姑子的陪嫁錢,那可不是一筆小數目,因為婆婆用這筆錢直接給小姑子置辦了一套房子,也就是說其實我和老公結婚的時候婆婆手裡就已經有錢的,只是不願意拿出來罷了。這事情都過去了,我也沒有去計較,反正現在我們該有的都有了。
當時婆婆是指望小姑子能夠對她多孝順一點,沒想到五年以後小姑子因為染上了賭癮,把家裡面賠的傾家蕩產不說,還把婆婆的養老本金都騙走了。
那次婆婆把我們叫到家裡的時候,整個人特別憔悴的,但是我心裡卻沒有一絲可憐她的想法,而是特別想笑,這算不算是因果輪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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