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愛滋個資外洩事發2年 北市聯醫才提懲處

@ 2018-06-20

今有媒體報導,北市聯醫昆明防治中心2007年外洩愛滋病感染者個資,直到2016年才緊急刪除處理,有損感染者權益。北市衛生局今早緊急說明,指此份文件為2007年北市聯醫昆明防治中心護理組主任莊苹進行教育宣導時,不慎未清除愛滋病趨勢圖資料連結所致,當2016年發現此資料被上傳至搜尋平台後,緊急進行刪除處理。衛生局表示,已要求北市聯醫改進,並於一周內完成懲處。

北市衛生局副局長陳正誠說,此份資料於2007年教育演講時被分享出去,其資料為一張有著愛滋病患者人數、年份的趨勢圖投影片,但演講者莊苹未清除趨勢圖與後台資料的連結,導致若將滑鼠移到趨勢圖,再按下2次滑鼠左鍵,即連結到儲存在後台雲端資料,內有2007年前約3000多筆的感染者照片、身分證字號等個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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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正誠說,北市聯醫於2016年發現該份資料被人放在國外知識分享平台,立即通報衛福部疾管署、國安局、刑事局進行危機處理,並於3天內從Google等7個知識分享平台上完全下架,直到現在仍持續追蹤、監測,只要有相關資料流出,均要求平台立即下架。

媒體報導,衛生局曾要求不得報導。陳正誠澄清,衛生局從未要求該媒體不得刊登,而是當媒體採訪莊苹回應時,曾拿出一名愛滋感染者照片,而照片旁還有感染者身分證字號等個資,為保護感染者個資,於上周五、周六依《個資法》規定發函至該媒體,並將進行約談,了解媒體為何收集及使用感染者個資的目的,且要求媒體應刪除感染者個資,公文並未要求媒體不得刊登此一報導。

陳正誠指出,依《個資法》規定,有關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等個資,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若非公務機關有違反規定情事者,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政府除裁處罰鍰外,得要求其禁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個資,並命令刪除經處理的個資檔案等,當其已損害他人者,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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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為何在2016年事件發生後未對外界說明。北市聯醫昆明防治中心主任顏慕庸說,因該網站其實很少人知道,於2016年的總流量僅有10多筆,當時若對外說明,恐使更多人至網頁下載資料,因而沒有對外說明。

顏慕庸說,對於愛滋病患個資外洩深感遺憾,現已進行內部檢討、釐清責任,現已改善系統性部分,於個資部分已經加密,如不會露出感染者的全名、隱匿身分證字號等,而莊苹部分也會進行檢討,目前緊急設立愛滋感染者協助單一窗口,若有疑慮的感染者可電洽(02)23703739分機1335,將由護理長林秀桑統回覆疑問。

北市衛生局今早緊急說明愛滋感染者個資外洩事件。莊宗達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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