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路透社》報道,消息人士透露,大馬總檢察署考慮以洗黑錢和非法挪用資産的罪名提控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
據悉,納吉將在刑事法典下的不誠實挪用財務條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長達五年和罰款。
消息也向《路透社》指,納吉也可能被控洗黑錢,如果罪名成立,將面對監禁最高15年,和不少於洗黑錢總值四倍的罰款。
總檢察長湯米湯姆斯在日前表示,總檢察署正就反貪會提交的一馬發展公司調查報告,考慮對報告提及的涉案人士,展開刑事和民事訴訟行動。
納吉也在日前指,首相敦馬哈迪已承認希望聯盟對他所做出的指控,尤其指他盜取一馬發展公司(1MDB)資金的指控,是沒有確鑿證據的。
納吉再度重申,不曾授受任何利益,或是從1MDB或其他方面盜取錢財。「如果我因為政治因素而被提控,我相信法庭會還我清白,判我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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