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訊)繼之前撤銷起訴交通部前部長兼馬華前總會長敦林良實誹謗案後,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今日又撤回起訴行動黨白沙羅區國會議員潘儉偉和另一人就一馬發展公司(1MDB)課題的誹謗訴訟。
高庭承審法官拿督阿末再迪在內庭,在第一答辯人潘儉偉和次答辯人網絡媒體「人民媒體」(Media Rakyat)負責人陳志剛(譯音)同意下,批准納吉撤回此誹謗訴訟申請。
納吉辯護律師拿督哈法利占在庭外向記者指出,高庭法官批准訴方撤回訴訟的申請,並撤銷此案,但他沒有透露訴辯雙方同意撤銷訴訟的詳情,包括堂費。
他說,起訴人納吉以不公布訴辯方撤案條件方式,撤回訴訟,並表明一旦撤回此案後,無權重新入稟案件。
潘儉偉的辯護律師黃美詩,之後也證實納吉撤回訴訟,而陳志剛辯護律師是沙希卡馬魯丁。
潘儉偉和陳志剛於去年向高庭申請撤銷此案,而法庭也原訂今天審理此項申請。
納吉是於2015年3月5日入稟高庭,起訴上述兩名答辯人誹謗,索取賠償。
納吉在訴狀中指出,潘儉偉是於2014年11月3日在行動黨一項籌款晚宴上,就一馬公司課題發表已構成誹謗納吉的言論,之後有關言論被「人民媒體」錄製和上載到優管和面子書。
潘儉偉在答辯書中說,身為公職人員,納吉各項行為應受到批評,因民眾有知情權,要瞭解或接獲任何影響民眾的資訊,並秉持公平議論及受約束特權。
納吉也於2017年4月21日,不滿潘儉偉在面子書指控他濫權,蓄意安排伊斯蘭黨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在國會提呈355修正法案,第二度入稟高庭起訴潘儉偉誹謗。
攝影:楊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