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當媒體向顧立雄詢問拔管的看法時,他以「跳針回答法」,不停重覆「這不歸我主政的事項」,多達七次之多,強調要讓想問此問題的媒體「問到盡興為止」,之後此問題即到此為止。 顧立雄強調,教育部處置台大校長案,並沒有諮詢他的意見,且金管會在此案中「沒有角色」。曾銘宗強調,管中閔在106年5月2日向台大申請要兼任台哥大獨董,當時的台大校長在當年5月17日核准,台大並在9月29日與台哥大簽訂產學合作契約,再在10月20日正式發函同意管中閔兼任獨董。
曾銘宗指出,管中閔在6月14日兼任台哥大獨董,是因為當天台哥大要舉行股東會,選舉董監及獨董,不可能事先取得核准,若教育部以此說管中閔不合法,則其他教授也不合法,未來上市櫃公司將找不到大學教授檢兼任獨董,對產業有重大影響,曾銘宗說:「所以我說教育部真的是白痴又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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