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婆是在上班的公司認識的,那時候我剛開始上班她對我很照顧,後來我們就日久生情,相處了一段時間我們就結婚了。
婚後一年,老婆給我生了個兒子,兒子的到來給這個家增添了不少溫馨,連我們夫妻感情也增進了不少,可兒子剛滿月不久娘家人就傳來噩耗,岳父出車禍去世了。
老婆家雖還有個大哥,但大哥早年外出打工,杳無音訊,是死是活不得而知,岳父的後事只能由我來抗了;處理完岳父的後事,我和老婆商量把岳母接來我家住,可岳母說她想多陪岳父一段時間,老家有她們最美的回憶,還說跟我們住會拖累我們。
兒子三歲那年,老婆查出乳腺癌,我花光所有積蓄,還欠下不少外債,仍然救不回她的生命,她年輕的生命定格在了二十八歲。
老婆走後兩年裡,我一個人拖著兒子,不方便掙錢養家還債,我爸媽答應幫我帶,可我自己又不放心,為了給兒子一個完整的家,我相親認識了一個嫁到外地離婚回來的同村女人,相親的時候她不嫌棄我帶著兒子,還願意和我共同奮鬥。
可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新婚妻子突然提出要彩禮二十萬,說是考驗我的誠心,我的天吶,我身上一分錢也沒有,還欠下了不少債,怎麼拿得出錢來,我沒有拒絕她的要求,只是說讓我考慮考慮。
結果第二天,我那去世老婆的媽媽,也就是我岳母來了我家,兒子看到外婆來,高興的撲到她懷裡,我給岳母倒了杯開水,她抿了一口,說:小軍(我)啊,聽說你要結婚了?
我嗯了一聲,以為岳母要說我的不是,沒想到岳母拿出一張卡,說:這裡面有三十萬塊錢,是當年孩子外公車禍去世,過後人家車主主動上門賠償的,媽本想留著等你大哥回來拿給他的,可媽心裡早就知道他恐怕早已經死了,這筆錢拿給你是最恰當的,媽希望你幸福。
岳母說完話就走了,留我跪在地上痛哭,我打電話給即將結婚的妻子,說籌到三十萬了,但要求她接受岳母,她立馬笑了起來說:錢全部拿給我,幫你存著,至於你前岳母,我們沒理由伺候一個不相干的人。
聽到她說的這句話,我決定這婚不結了,我打算把岳母接來我家,贍養她餘生,如果哪個女人要接受我,除非連我爸媽和岳母一起接受,否則我寧願帶著兒子,孝順三老,至此一生。
一個眼裡只有錢的老婆我不稀罕。
再後來我遇到了現在的妻子,她為人很和善,我們是經人介紹認識的,她是個離異的女人,孩子在父親家。相處了一段時間之後我決定把我的事情一五一十的都告訴她,不管她是同意還是選擇離開我都尊重她的選擇,沒想到最後他同意的我們的婚事,結婚後也願意陪我一起贍養三位老人也把孩子當成自己親生的一樣疼愛。他說之所以會同意是因為看我有情有義是個值得託付的男人。現在我們的生活過的也很舒服。感謝老天讓我遇到這樣的岳母和現在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