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訴視頻】再爆part 4 !!「寶馬3少年」現身求饒 !! 有樣學樣也「喊冤」~~可是理由怪怪der .......

@ 2018-03-17

 

(吉隆坡16日訊)日前被指跟蹤印裔女商人的3名駕寶馬的少年,其中2人今天現身說法澄清並非路霸,不僅沒有跟蹤女商人,也不曾故意超車迫停她,更沒有恐嚇她,如今事情因誤會鬧大,讓他們憂心不已。

2名年均18歲的少年傑森和戴維(化名)都希望女商人能銷案,並向她道歉及澄清事情真相,還他們清白;此外,他們也表示自己並非被捕,而是協助調查而已。

指險遭碰撞斥對方危駕

傑森今午告訴記者說,事發時他駕駛叔叔的寶馬轎車,載2名友人準備去首都鎮的朋友家,途經柏昔亞南達邁路一段施工路段,3條車道改成一條車道,一輛四驅車突然從左後方擠進他們車前,兩輛轎車險些碰撞。

戴維說則補充說,當時他們立即緊急剎車,否則可能會相撞;坐在后座的他見此情景便降下車窗,指責對方危險駕駛,但不受理睬。

他也指出,他們試圖追上去看清對方的車牌號碼,但因對方速度相當快,所以沒看見。

怕對方報警尾隨赴警局

「當我們準備離開時,開車的傑森卻發現該輛車駛往阿南達邁警局方向,他們擔心對方前往報警,因此跟著前往警局。」

傑森說,在靠近警局的十字路口,該四驅車左轉後便停在路邊,開始不斷鳴車笛,事後卻在臉書指責他們在這兒迫停她,令他們感覺莫名其妙。

「該路段是雙線,所以我們到前方U轉才駛去警局,但是對方卻直接右轉到警局,所以比我們早抵達警局外。」

他說,他們過後在警局外向警察指出該輛四驅車危險駕駛的經過,前後對話僅2分鐘;該警察也十分斯文有禮,告訴他若轎車和人都無損傷便可離開,他們以為事情解決,所以才開車離開。

「我們並沒有迫停她,也無意跟蹤、恐嚇和傷害她;我於今年1月考獲駕駛執照,轎車也沒有掛上假車牌,我們更不是流氓。」

發現對方所述非事實

傑森指出,他接到警方來電傳召時,才發現事情竟鬧大了,上網搜查視頻發現對方所述與事發情形不同。

「在這件事情,我覺得做錯了的就是沒有在當晚報警,才釀成今天的誤會,導致被警方傳召錄供,事件更在網上傳開,讓我們飽受困擾。」

害伯影響前途

他們仨是自周二(13日)晚上到阿南達邁警局錄供至凌晨,翌日及今天早晨他們又分別被傳召到警局協助進行2次認人程序,還需換上紫色扣留服,令他們感到羞恥之餘,父母也是心痛不已。

戴維說,警方告知他們這1個月都要隨傳隨到助查,令他們感到難過和害怕,晚上都難以入睡,生活受影響。

傑森也說,他因寶馬車牌號碼曝光而擔憂不已,害怕開車出門被人打,車子被人破壞,甚至不敢到住處附近用餐。

「我也擔心這件事,對我的未來造成影響,尤其是我上大學和工作之後。」

【背景】

女子臉書投訴遇「路霸」被拒入警局

這起事件是於本月12日晚上約11時,發生在首都鎮柏昔亞南達邁路,一名印裔女商人(41歲)駕駛KIA四驅車載13歲兒子回家途中,轎車切入旁邊車道險與一輛寶馬轎車發生碰撞;她聲稱遭寶馬車一路尾隨,對方還朝她叫喊,她隨後開車到距離阿南達邁警局約50公尺外的交通燈,不斷鳴笛,並衝到警局的入口處向站崗的1名警員求助,由於她當時情緒緊張,與不知事件來龍去脈的警員發生誤會,而寶馬轎車也到來,停在警局門口。

經過一番交涉後,婦女獲准駕車進入警局範圍,卻沒有實時報案,而是兩度在臉書直播解釋事情的來龍去脈,並在案發翌日才前往蕉賴警局報案。

警方在接獲投報後,援引刑事法典第506(恐嚇)條文調查這起案件。

【最新一回合:全國總警長也出面消毒】

傳女遭跟蹤卻無法入警局一事

弗茲:對方誤以為遭拒保護請求

(吉隆坡15日訊)  網傳印裔女子遭人跟蹤卻無法進入警局一事,全國警察總長丹斯里弗茲指,警方基於保護警局安全不隨意讓人入內,才會讓對方誤以為遭警方拒絕保護請求!

弗茲表示,當印裔女子拍攝視頻,哭訴遭一輛寶馬轎車跟蹤,卻無法進入警局保護自身安全的視頻廣傳後,警方已立即採取行動,惟對方在首個視頻中並未指出該警局在何處,直至第2個視頻才道明,因此導致警方花費了一些時間方能採取行動。

他澄清,由於警局及各警局總部曾接獲多次的恐襲威脅,所以警方為保護警局的安全,而守衛森嚴,不隨意讓人入內,造成在事發當天讓對方誤會警方不允許她進入。

「儘管如此,民眾依然可前來警局報案。同時,警方在事後也已採取行動,將3名尾隨的華裔男子逮捕。」

目前,3名男子已被保釋外出。警方也完成了調查報告,將有關報告呈交至副檢察司。

「根據我們的調查,該名女子的指責半真半假,不過我們最終並沒有採取任何行動對付她,至於3名涉案的男子已獲得警方口頭保釋。」

不過,他也提醒下屬說,警局也是警方「抵達安全地」計劃的安全場所之一,執勤警員都應該協助前來求助的公眾,因此他指示所有警員若在遇到這樣的情況,必須靈活處理,以免再出現類似的誤會,影響警隊形象。

弗茲是於今日在出席警官佩戴警階儀式後,向媒體如此表示。

此次參與佩戴警階儀式的共有21名警官,當中包括從沙登警區主任一職被調往總部邊境安全機構擔任副總監的梅格高級助理總監。

弗茲亦指盼望警官能夠在日後繼續為民服務,做個負責任的警察。

根據網傳視頻顯示,印裔事主是在本月12日於其面子書上載一段接近5分鐘的視頻,聲淚俱下地控訴,自己在接送孩子返家途中,遭一輛不明車子尾隨,而在她前往警局求救時,警員竟然拒絕開門讓她駛入,甚至警告她控制好語氣,讓她大感意外,並希望大眾為她主持公道,而有關影片此後被網民廣傳。

【不甘吃死貓】

公開手機通話記錄截圖

女主角要警方再尷尬一回

另一方面,相關印裔婦女今午在其帳號為「Kogee Sinniah」的個人臉書專頁中,貼文詳述她被警員拒絕開車進入警局求助的經過,她也放上其手機通話記錄的截圖及隆市總警長拿督馬茲蘭的澄清文告。

她在文中說:「警方說他們即刻讓我進入警局。

「我的手機999緊急求救通話記錄顯示,首通電話是在赴往警局途中,第二通電話則是在警局入口處撥打。

「由於我不被允許進入警局才撥打電話,正如你們所看到的,我與接線員談了接近5分鐘,迫問他們為何我不被允許進入,當我在入口處的轎車內時,接線員說她會聯絡警局並叫人來協助我。

女事主放上其手機通話記錄的截圖。

女事主也在臉書貼上隆總警長的澄清文告。

警不關注情況沒勸報案

「數分鐘後,另1名警員出來,他仍然不讓我進入警局,並說站崗的警員所作是正確的,他說,公眾車輛不被允許進入警局。

「我告訴他,我被一輛車追逐,我需要援助,這時他告訴我,請跟他好好講,我頓時啞口無言,他過後說,會讓你進入,如果你喜歡可以進來,好好告訴我發生什麼事。

「當我把車開入警局後,失控並哭泣,我坐在車內哭泣,這是無法接受的,我如何在一間只注重如何與他們交談的警局,卻完全不關注情況或緊急的警局進行報案。

「所以我離開,整個過程中,警局內的警察,沒有勸告我報案,並沒有如警方記者會上所說的即刻讓我進入警局,也沒有提供援助,我只有不斷的求助。」

【風波回顧/part 2】

事主在第二次直播視頻中坦言自己沒有錯,並已經盡力做應該做的事情。

事主並不贊同警方所說的「一場誤會」,而上傳一張貓圖片暗諷警員的舉止。

(吉隆坡14日訊)「我已盡力求救,包括報警、記車牌及不斷鳴笛,我也堅信自己沒有做錯!」

日前在面書直播控訴遭人跟蹤後逃往警局卻求救無門的41歲印裔女子,再通過面子書直播,向大眾解釋事情的來龍去脈,並坦言自己對警方很失望,才沒有當場報案。

事主苛吉沙尼雅是於昨天(13日)午夜12時許,在其個人面子書帳號進行第二次直播,全程長達11分鐘。

她在直播時透露,事發時,她不清楚跟蹤她的人的動機,但即使自己真的如警方所說誤入寶馬轎車所駕駛的車道,對方大可報警,但他們卻選擇做出恐嚇她生命的舉動,讓她承受精神上的折磨。

「當我一路逃亡一路報警求救,最後在距離警局50公尺處時,即一個十字路口,寶馬轎車突然衝到我的車前面攔截我的車,我花了2到3分鐘鳴笛求救,卻沒有任何一個警員出來大路幫忙。」

她透露,讓她更氣憤的是,當值的警員在她抵達警局大門口時,第一個舉動除了問她是否剛剛一直在鳴笛,接著竟然是檢查她的衣著,情急之下她唯有再度撥打999求助。

「後來,終於有另1名警員出來了解狀況,但他卻要求我以禮貌的語氣跟他對話(Talk to me

nicely),我當時已經是極度受壓和害怕,遇到這樣的警察,讓我非常失望。」

她說,雖然該警員過後讓她開車進入警局,但基於她對警方失去信心,所以沒有當場報案。

吉隆坡總警長拿督馬茲蘭昨晚召開記者會澄清,指警員一般上會按照程序,向來者了解詳情後,才允許她們把車駛入警局範圍內,並說一切只是誤會一場。

盼警檢討現有程序

「與其展開內部調查,我更希望警方能夠檢討現有的程序,是否可以給人民更好的保障。 」

苛吉沙尼雅(41歲、商人)接受本報電訪時指出,警方告知會針對案發當時當值的2名警員展開內部調查。

她透露,按照常識,一個人面臨危險逃到大門求救時,當下警員的臨場反應應該是馬上開大門讓她進去,而不是按照程序慣例地詢問問題,調查她的來意。

「這個常識就病人生病,到醫院看醫生一樣,當時我確實焦慮在向他們求救,哪來的一場誤會?」

此外,她指出,她只贊同警方在記者會所說的其中一個重點,即為不能全面相信社交媒體所發布的消息,但她也不得不承認,因為她的視頻引起關注,警方才會採取行動。

不是一場誤會

事主周三上午在面子書上載了一張貓的圖片,並配上圖說「喵,一場誤會」,用意不明。

她接受本報電訪時指出,她堅持認該事件絕對不是一場誤會,斥責警員並沒有按照常識對一個求救的焦慮人士施以援助。

此案於本周一(12日)晚上10時許,在蕉賴南達邁(Persiaran Alam Damai)一帶大路發生。

案發後,事主通過面子書進行直播,控訴警員拒絕讓她開車進入警局,再度致電999投報,警員接聽後反詢問她為什麼警察不讓她開車進警局。

事主對於這種情況感到無言,她只是尋求警方的保護,但是卻沒有人可以協助她。

【風波回顧/part 1】

 14 Mar 2018

一名印裔婦女直播控訴自己因為被陌生人跟蹤,前往警局求助時卻遭拒於門外。婦女控訴引起網民的同情與不滿,許多人譴責警方不該如此置身事外,在視頻在網上瘋傳24小時後,警方宣布逮捕了3名青年。

吉隆坡總警長馬茲蘭說,3人是在刑事騷擾罪名下被接受調查。

「我們在今晚8時(13日)逮捕了他們。他們是大馬教育文憑畢業生。其中一人駕著父母的車子,即事件中的寶馬。」

他說,警方也會調查該印裔婦女指責警方不只未伸出援手,而且還冷漠對待她一事。

【婦女哭訴視頻版本】

被跟蹤被拒入警局  女子上傳哭訴視頻

臉書用戶Kogee Sinniah星期一(12日)晚上9時左右在自己的臉書公開直播,聲淚聲俱下地分享她在回家路上被陌生車子跟蹤,卻在向警方求助時遭冷漠對待的經歷。

Kogee娓娓道出事發經過,案發當晚,她從蕉賴阿南達邁(Alam Damai)載著兒子回家。回家途中,由於部分道路在進行維修工作,加上道路燈光微弱昏暗,她似乎中途駛入錯誤的車道。

後來,她發現後方有一輛寶馬在尾隨著她的車子。

「我開得快,我們就快速跟著我,我開慢點,他們也跟著在我後方放慢。」

Kogee看著身邊的兒子,心想現在回家不是個好辦法,遂拿起電話撥打999報警。

電話那頭的警員告訴Kogee,因為她無法確切提供寶馬的車牌號碼,所以警員不能採取任何行動。

於是,Kogee決定開車到最近的警局去求助。到了靠近警局的交通燈路口,Kogee在交通燈前停下的時候終於看清了寶馬車牌,只是在Kogee要左轉往警局方向的時候,寶馬開始上前阻擋Kogee的去路。

眼看自己距離警察局只有15米左右,Kogee用力的猛按車笛長達2、3分鐘,但根本無人前來救助她。

在一陣慌亂中,寶馬駛開了,Kogee好不容易抵達警局門口,卻發現門口放著路障,守衛的警察不讓Kogee進入警局。

(被跟蹤被拒入警局,女子哭訴視頻)

她說,她搖下車窗,警員來到Kogee身邊,質問Kogee是不是方才鳴笛的人。

「這表示他(警員)聽見了(車笛),聽見了一個求救的信號,但他們當中沒有一個人前來一探究竟!」

接著,警員的下一個動作讓原本就焦慮到不行的Kogee簡直氣炸了,因為警員竟然觀察的是Kogee的腿部。

「我當時穿短褲,(他的動作)很明顯,因為我是正面對這他說話的,他的眼神卻是在低頭看我的雙腿。」

方才離開的寶馬此時又出現在警局的路旁,警員於是走過去和寶馬內的3名男子了解狀況。

「我和兒子在車裡,後方有人跟蹤我,我需要幫忙,但警員不讓我進警局。」

氣急敗壞的Kogee又再次拿起電話撥打999,接通以後又再次解釋發生何事,等待電話另一頭的警員聯絡阿南達邁的警處。

好不容易,警局終於有警員二號走了出來,而當Kogee向警員求救讓她進去警局避難時,警員竟然對Kogee說的是:「好好跟我說話。」(Talk to me nicely)

折騰一番,Kogee終於把車子駛進警察局,另一名警員告訴Kogee如果她願意,可以進警局告訴警方發生什麼事。

「我坐在車裡,我一直到進去才崩潰大哭,為什麼?不是因為我軟弱,是因為我需要協助。」

「我做了必須做的事情,包括一開始打電話給警方,包括記下後方車子的車牌,包括按車笛求救,我全都做對了。」

後來,Kogee心灰意冷地把車子開回家,卻接到警方的電話,問她為何不報案。

「我說我已經失去信心。」

「我活了那麼久,是第一次那麼地沒有安全感!……這就是我們的國家!」

警員轉告Kogee,寶馬的車主表示跟蹤Kogee是因為她闖進別人的車道,差點撞到他們,而不允許Kogee進入警察局範圍則是警處新的規定,也就是不允許公眾車輛隨意進入警局。

Kogee又忍不住掉淚地說:「我知道我們的國家有流氓,那些(寶馬的)人就算是我誤闖他的車道,他可以報案,為什麼要騷擾我、威脅我、企圖傷害我。」

「警方也是,應該要保護我的人沒有保護我。我明白不允許公眾車輛隨意進入警局是新規定,但當時候我不知隨意的公眾車輛,我是一個焦慮的民眾,我是來求助的,為什麼這個也分不清楚。」

「這中間充滿了錯誤,大家難道不覺得當中很多地方不對勁嗎?!」

據悉,面對警員的解釋,Kogee忍不住回嗆:「請問如果我要報案,是也要把車子停靠路邊,大半夜用走的,走進去警察局嗎?」

面對Kogee的質問,電話另一頭的警員也靜默不語。

案發第二天,Kogee在新的臉書貼文中表示,涉案的警局是叫來阿南達邁(Alam Damai)警局,而她自己也在隔天到蕉賴馬魯里花園(Taman Maluri)警局針對上述事件報案。

【隆總警長澄清真相】

隆總警長澄清:「事主有進到警局範圍」

(吉隆坡13日訊)印裔女子拍短片哭訴警員見死不救影片網上廣傳,吉隆坡總警長拿督斯里瑪茲蘭緊急召開記者會澄清,並指事件純屬溝通上的誤會!

瑪茲蘭在今晚10時緊急召開記者會指出,此案是於昨晚11時在阿南達邁警局前發生。事發時,一名印裔女子(41歲,商人)載著其13歲兒子準備返家,並在期間和三名共乘寶馬轎車的華裔少年在道路上發生誤會。

「對方因不滿受害者危險駕駛,於是尾隨並不斷開窗辱罵對方,受害者見狀唯有開車前去阿南達邁警局求助。受害者起初在警局交通燈前不斷鳴笛,希望可以引起警方留意。」

他說,過後受害者此後將車開到警局前,尾隨而至的華裔少年也一同前來,並下車繼續叫囂,在警局執勤的警員見狀馬上前去調解,告知華裔少年若有不滿,應該前去警局投報。

「經過警方一番調解後,三人也離開現場,至於受害者則開車進入警局範圍內,但她卻躲在車裡十分鐘後仍不下車進行投報,然後一聲不響開車離開。」

他說,事後受害者也於今日下午3時許到蕉賴警局投報,而警方接獲投報後也於今日傳召3名涉案的華裔男子協助調查,經調查發現,甫從中學畢業的三名華裔少年年僅18歲,他們是因為不滿受害者危險駕駛而尾隨叫囂,純屬一場誤會引發的糾紛。

圖說:馬茲蘭親自在警局大門口,向媒體解說事主的車子停在門口,與警員發生誤會的地方。

「事發時受害者情緒波動,因此警員一要求她放慢語氣說話,不料卻被對方誤會被警告語氣不好,甚至拍短片上傳至社交媒體。」

他說,警方將會根據現有條文調查三方,且不會偏向任何一方,一旦發現警員執法不當,也會採取對付行動。

「但目前為止,我認為這起案件純屬誤會一場,因此我促請民眾不要在廣傳有關視頻,以免造成更多的誤會。」

警方目前也援引刑事法典第506條文(刑事恐嚇)調查此案。

根據網傳視頻顯示,印裔事主在其面子書上載一段接近五分鐘的視頻,聲淚俱下地控訴,自己在接送孩子返家途中,遭一輛不明車子尾隨,而在她前往警局求救時,當局竟然拒絕開門讓她駛入,甚至警告她控制好語氣,讓她大感意外,並希望大眾為她主持公道,而有關影片此後被網民廣傳。

馬茲蘭:「但目前為止,我認為這起案件純屬誤會一場,因此我促請民眾不要在廣傳有關視頻,以免造成更多的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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