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害少女郭惠明。
(香港13日綜合電)香港37歲已婚失業漢劉璋輝,4年前約15歲外拍小模到其旺角住所拍照,其間將對方虐殺,繼而藏屍行李箱帶到酒店後再性侵。香港高等法院陪審團周二退庭商議約3小時後,一致裁定被告男子謀殺罪名成立。
劉璋輝矢口否認於2014年12月8日在旺角甘芳街寓所內謀殺15歲少女郭惠明。他向控方表示願意承認誤殺罪但不獲接納。
案件於去年底開審,審訊中途被告突以被告精神狀況有異為由,指被告不適宜繼續受審,但陪審團在聽取控辯雙方的精神科醫生意見後,終以大比數5比1裁定被告精神狀況適合繼續答辯,需另選陪審團重審,而案件於上月底重審。
法官表示,將會判被告終身監禁,將押後到本周五(16日)正式宣判,並要求控方提交更多資料,包括被告在社交平台接觸死者的過程。法官又要求社交平台提交如何防止和偵測罪案發生的措施,但無指明是哪個社交平台。據指,被告在案中是透過微信認識死者。
被告劉璋輝躲避媒體的鏡頭。
被告用來藏屍的行李箱,由警察送往法院。
死者父母:「老天有眼」
控方在庭外透露,死者父母得知陪審團的裁決後,心情沉重,對於搜集證據的過程順利,認為是「老天有眼」。
被告於自辯時稱,當日在家要求少女換衣拍照3次但她沒遵從,被告在失常下拿番茄醬瓶狂打她的頭,又因好色而將酒瓶和藥水膠瓶蓋塞到她肛門。
他稱當時聽到一把充滿權威的「血祭」聲音後,捏少女的頸部,並用膠帶圍其頸及臉。被告形容少女失去呼吸心跳後,他把她放入行李箱帶到酒店,並與少女性交。
他一度想租屋把少女永遠藏起來,但價錢不合,遂回酒店後再次跟少女性交。事後他回家與妻子過夜後再回酒店,然後將屍體棄置於垃圾站。
監視器拍到劉璋輝在案發隔日推著手推車。
文、圖:香港《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