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0日訊)公司董事被控[強.姦]兒子的11歲前女友,昨日在庭上揭露更多內情,包括自稱來自破裂家庭,小時候就開始出現「幻聽」,從小到大還曾多次鬧自殺。控方的精神科醫生卻駁斥上述說法,認為他沒患任何精神疾病。
47歲的公司董事承認2012年12月至2014年6月間,[強.姦]次子當時年僅11歲前女友,並要求和她進行親密行為。
被告辯稱,在案發時患有重度憂鬱症。不過,控方的精神科醫生昨日在庭上作證時反駁被告。控方精神科醫生在被告於2014年7月落網後,曾四次與他面談,不認為他有精神疾病。
被告當時告訴精神科醫生,自己的童年過得不開心,母親因為不滿父親有多個伴侶,常把哥哥回去馬來西亞娘家,自己留在新加坡,目睹了父親將不同女人帶回家。
精神科醫生說,被告來自破裂家庭,造成他沒有安全感,不只與父親關係疏離,和身邊的人也難以建立親密的關係。
其次,母親也因父親的不忠而精神狀況欠佳,她的子女因此有更大的機會出現精神問題。
另外,被告也自稱6歲開始就「聽到聲音」,像是父親用客家話辱駡他。在他18歲以後,也開始聽到一把像是他初戀女友的聲音。
被告也在庭上表示,13歲時曾和家中女傭發生不當關係,父親發現後將女傭解僱,令他感到難過,並嘗試跳樓。此外,被告在17歲和初戀女友分手後、2010年,以及前年開審當天,也曾三次企圖自殺。
被告向精神科醫生透露,自己曾帶12歲兒子去泰國曼谷參加游泳比賽時,受害女生也是參賽者之一。他在酒店沙發午睡後,發現年僅11歲的受害人與兒子有親密行為,就認定受害女生不再是小女孩。
被告在兩人分手後,某次查看次子的面子書看見受害人的[裸·照],以此約見受害人並[強.姦]她。在這之後的一年半,被告也多次[性·侵]受害人。
控方精神科醫生表示,被告曾向醫生坦承,和未成年的受害人發生【性.行.為】是錯誤的,也不把罪行歸咎於所謂的「幻聽」。
「被告在案發時,精神並未出現無異常狀況,更沒有幻聽或精神分裂症的情況。」
來源:www.orientaldaily.com.my
文章部分內容來源於網絡,如果侵犯到您的隱私、權益、請點擊檢舉按鈕舉報,網站將在第一時間進行處理,謝謝合作! 檢舉
歡迎投稿:爆料或者吐槽, 加入我們群組《我要爆料》,或者發郵件到我要爆料粉絲頁。我們會有專門記者,幫你編輯成為文章,發布到我們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