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疑吃醋 暴打前妻至多處瘀傷

@ 2018-03-11

(怡保8日訊)吃醋男子怒打前妻!

華裔男子疑不滿前妻與異性頻密接觸,竟將前妻從酒廊拖出室外停車場暴打一輪,導致前妻手腳及身體多處瘀傷。

女事主鄧佩雯(41歲)與林姓前夫於去年3月分居,並在8月獲法庭批准正式離婚,自分居後,前夫經常跟蹤及騷擾她,並干擾其社交自由,令她的生活備受困擾。

事主於本月6日凌晨2時30分與一群男女友人在怡保打捫路一間酒廊相聚時,前夫更突然上門強行將她拖到停車場,再對她拳打腳踢,其友人費盡力氣在半小時後,才成功拉開其前夫。

鄧佩雯已針對前夫毆打她一事報案,並於今日通過馬華霹靂州公共服務及投訴局主任羅添權召開新聞發布會,要求前夫不要再跟蹤及騷擾她,既然大家已離婚,就應讓彼此恢復各自的自由生活。

她指出,與前夫在1998年4月結婚,育有2女1子,並住在實兆遠,但由於前夫在外欠下債務,她將與前夫聯名屋子賣掉,協助前夫還了25萬令吉的債務後,就決定與前夫分居。

「從去年3月起,他卻經常跟蹤及騷擾我,甚至到我兼職倒酒的餐館,用手機拍攝我的一舉一動,我基於不願再與前夫有任何接觸,所以也沒有阻止。」

目前,兩人3名年齡分別是18、17及13歲的孩子,已被法庭判給前夫撫養。鄧佩雯補充,目前孩子仍住在前夫位於實兆遠的祖屋,她則與母親住在怡保。

她指出,前夫在離婚後不斷地糾纏她,是因為前夫不能接受離婚的事實,不讓她與異性接觸,因此她希望通過召開記者會要求前夫接受離婚的事實。

針對鄧氏的情況,羅添權強調,打人已是錯誤的行為,任何事情不能以暴力來解決,既然已離婚,彼此就應有屬於各自的生活空間。

馬華霹靂州婦女組署理主席蔡依真則說,如果事主有需要,馬華全國婦女組的法律諮詢婦女援助局將給予協助。

出席新聞發布會有霹靂州公共服務及投訴局委員莫金華、邱穆財、馬銹蘭、宋偉釗及霹州婦女組州委廖儀玲。

來源:www.orientaldaily.co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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