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選在即,社團註冊局再出招!
土團黨若無黨務文件·社團註冊局:發解散通令
社團註冊官蘇拉雅蒂證實,社團註冊局已依據1966年社團註冊法令14(2)條文向土著團結黨發出法定通知,要求土團黨提呈各支部、分部和中央代表大會的會議記錄。
土團黨眾領袖。(檔案圖)
(布城9日訊)社團註冊官蘇拉雅蒂證實,社團註冊局已依據1966年社團註冊法令14(2)條文向土著團結黨發出法定通知,要求土團黨提呈各支部、分部和中央代表大會的會議記錄。
她今日發文告說,假如土團黨不能按照社團註冊局援引14(2)條文提供相關文件和會議記錄,社團註冊局將援引14(5)條文採取進一步行動,也就是發出解散通令。
我們的法定通知是從2月28日起生效,並且是發給土團黨總秘書,要求該黨回答和向社團註冊局提交相關資訊與文件。
她指出,社團註冊法令14(2)條文的通知是一項法定通知書,主要是向政黨索取支部、分和中央代表大會的會議記錄和財務報告。
蘇拉雅蒂解釋,該局是接到土團黨本身的黨員投訴,因此才依據該條文發出通知,以便取得有關會議記錄作進一步調查。
儘管在社團註冊局14(3)條文下,提交有關資料的期限是7天,不過我們給了土團黨更長的時間也就是30天提呈,以方便該黨。
她促請土團黨遵守社團註冊局的規則,以免黨被撤銷和解散。
社團局再度出手,團結黨面臨解散危機
距離第14屆大選越來越近之際,土著團結黨面臨解散危機。社團註冊局再度出手,要求團結黨在30天內遞交黨務文件,否則將勒令團結黨解散。
根據《馬新社》,社團局總監蘇拉亞迪(Surayati Ibrahim)說,社團局已發通告給團結黨,要求團結黨在限期內交出文件。
她在文告中說,社團局是援引1996年社團法令第14(2)條文發出通告,並把通告交給團結黨總秘書沙魯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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