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被同學、親友問及這個問題,相信還有不少女性也有同樣的疑問,今天在頭條里做一個統一回答:
不完全是「過期妊娠」。臨床上將停經超過42周未分娩稱為過期妊娠。
首先要核實自己的預產期,詳細回顧平時月經的異常情況,有沒有服用避孕藥等使得排卵期推遲,然後根據孕前的排卵期來推算預產期,如果夫妻兩地分居,應該根據同房日期來推算;也可根據早孕反應出現的時間、孕早期子宮大小,以及孕早期超聲檢查(這個最準確)、胎兒在宮內各徑線值等。
其次要判斷胎盤的功能。如胎動12小時內少於10次或逐漸下降超過50%,但不能恢復,提示胎盤功能下降,胎兒宮內缺氧。超聲監測生物物理評分,做胎心監護,必要時做羊膜鏡檢查。
最後,對宮頸進行評分,評分越高,順產的機率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