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視頻:藜麥煮食方法]「藜麥」成大馬GOOGLE 熱搜關鍵詞

@ 2018-02-23

 

 

(吉隆坡23日訊)

首相拿督斯里納吉一句「以藜麥代替米飯」,使到「藜麥」成為馬來西亞用谷歌用戶熱搜的關鍵詞!

根據網絡趨勢研究機構Trendinalia Malaysia指出,截至今早9時左右,「藜麥」一詞的搜尋次數,突破2000大關。

根據瞭解,網絡購物平台的藜麥平均價格是500克售11令吉左右,霸級市場的藜麥售價是每250克約15令吉,而且是依品牌訂價,因此,藜麥屬於昂貴的籽類食物。

藜麥是古印加人主要糧食,近年來因其「超級食物」價值,以及商家吹棒,而在2000令至2014年翻了3倍。

在全球掀起吃藜麥的風氣之際,美國、西班牙、德國和英法開始商業種植藜麥,可是,在2012年至2015年間,藜麥生產量增長了227%,價格下滑,導致厄瓜多、哥倫比亞、秘魯和玻利維亞的農民收入銳減,不少農開始囤積藜麥,希望價格復漲。

 

「知多一點」

藜麥(學名:Chenopodium quinoa),又稱印地安麥、昆諾阿藜、奎藜、灰米或小小米,是一種南美洲高地特有的一年生穀類植物,種子可食。糧食穀物大多屬於禾本科,但是藜麥屬於藜亞科,所以被稱作「假穀物」。

考古證據顯示, 在5200到7000年前, 非人工種植的藜麥已被用於畜牧。是南美洲最早的作物之一,約在西元前3000年至5000年就有種植這種作物的遺蹟。在智利的塔拉帕卡、卡拉馬、阿里卡墓穴和秘魯不同地區的考古中曾發現過藜麥。藜麥是一種安第斯地區植物,起源於秘魯和玻利維亞的的喀喀湖周邊地區。它曾在前哥倫布文明時期得到栽培和使用,那時是當地的一種主糧,當西班牙人到來時,藜麥在技術上已經較發達,並在印加帝國領土內外廣泛分布,在西班牙人到來後,西班牙人認為這是低下的食物,且因藜麥在當地本土宗教信仰中有重要地位,因此禁止種植,以大麥和小麥所取代。

現在藜麥因為其營養價值和商業炒作,被視為一種超級食物流行於全世界。其種子含有必需的胺基酸像離胺酸和多量的鈣,磷,鐵等[7]。收割後,種子需要處理以去除含有苦味的皂素的外層。藜麥種子的一般烹飪的方式和米相同, 而且可以被使用在廣泛的菜餚中。藜麥葉子也是可以吃的葉菜,像莧菜,但藜麥植物的商業供應有限。藜麥不含麩蛋白,適合麩蛋白過敏的人食用。由於未含有皂苷,味苦,所以應清洗後再食用。可以像煮大米一樣煮熟了才吃。或是泡水發芽後如早餐麥片般食用。

現在藜麥的主產地在南美洲的秘魯、玻利維亞、厄瓜多,每年大約98%藜麥用於供應歐美國家。外銷造成的價格上漲,其價格甚至可達到稻米的四倍、雞肉的兩倍,使生產地以藜麥為主食的人無法負擔其價格。在藜麥的原產地,除了藜麥之外少有其他作物可以適應當地的氣候和土壤,因此藜麥的供不應求引發了糧食安全的疑慮。

 

藜麥煮食方法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Pd2ynsjP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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