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人注意!2018年月入超過3100令吉會被徵稅,同時這幾類人無需繳稅!

@ 2018-02-12

政府宣布2018稅年,課稅收入介於2萬令吉至7萬令吉的個人所得稅率將一律獲得2%的減稅!

 

在之前宣布的2018年財政預算案中,政府宣布2018年的個人所得稅率下調2%。

隨著這項宣布,這也意味著月入超過3100令吉者才會被徵稅。

政府宣布2018稅年,課稅收入介於2萬令吉至7萬令吉的個人所得稅率將一律獲得2%的減稅!

 

2018課稅收入稅率:

- 2萬零1令吉至3萬5千令吉的從5%減至3%

- 3萬零1令吉至5萬令吉的稅率從10%降至8%

1令吉至7萬令吉的稅率從16%降至14%

隨著這項個人所得稅減稅政策的實行,月入超過3100令吉的人士才需繳交個人所得稅,在這之前月入超過2851令吉就需繳交所得稅了。

另外,家庭徵稅方面,一個已婚且有3個孩子的繳稅者,過去月入4351令吉就需繳稅,如今月入4496令吉才需繳稅。

 

另外,若民眾善於利用各項稅務減免和扣稅事項的話,例如奉養父母可以獲得高達RM3000減免、壽險可獲得RM6000減免、

書籍電腦運動器材等等可以獲得RM2500的減免等等,就算你的月薪超過RM3100,仍然無需繳稅。

馬來西亞政府規定國人報稅的日期一般上在每年的34月份。

很多人對於報稅不太瞭解,認為只有有錢人或做生意的商人才需要報稅,其實這是錯誤的概念。

在馬來西亞1967年的所得稅法下,其實大部分打工一族都需要報稅。

在馬來西亞1967年的所得稅法下,不管你是大馬公民或外國人,只要你在一年內在居住在馬來西亞超過182天,

並擁有收入,你就有報稅的義務。但必須明白的一點是,報稅不等於需要繳稅。

 

所謂的報稅是向大馬稅收局呈報自己一年內所賺取的收入,包括薪金、傭金、產業收租、年終花紅等,但不包括銀行定存利息所得。

而所謂的繳稅就是繳交稅務給政府。當你的年收入超過政府定下的標準時,你就需要繳交個人所得稅給政府。

每個有收入的人士都需要報稅,但只有在你的收入達到一定標準時,才需要繳交稅務。

從2013年開始,當你的年收入(Yearly Income RM34,456 或月收入(Monthly Income RM2,556或以上就得納稅。

不過為了緩解人民的負擔,政府宣布降低2015年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在以下的情況下無需繳交個人所得稅:

在大馬船運工作

55歲及領取養老金

接受銀行利息

獲得免稅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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