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肉乾等肉類加工食品不能從馬來西亞帶進我國嗎?移民與關卡局人員近兩天在兀蘭關卡發現兩起試圖從馬來西亞,攜帶肉乾入境我國事件。當局提醒入境者遵守相關條例。
移民與關卡局今晚在Facebook頁面發文指,被發現的肉乾分別藏在點心或餅乾包裝里。
當局表示,由於入境者不能從馬來西亞帶進肉類產品,所以兩包肉乾都被丟棄。目前案件已經交由農糧局進一步調查。
移民與關卡局與農糧局也提醒入境者,類似肉乾等受管控的物品只能從被允許的國家帶進我國。牲畜、肉類和肉類產品只能從符合農糧局的動物健康及食品安全標準的來源地進口,而入境者不能從馬來西亞攜帶肉類、肉類產品和雞蛋進入我國。
目前,農糧局允許包括加拿大、荷蘭和美國在內的21個國家入口豬肉和豬肉產品到新加坡。
公眾可通過農糧局網站或SG TravelKaki應用程式查看被允許國家名單。
農曆新年將近,本台也曾為公眾梳理,從馬來西亞入境我國時,可攜帶和不可攜帶的食品名單。不可攜帶的食品包括肉乾、臘腸、乾貝和鹹蛋。
農曆新年將至,本台通過農糧局應用程式 Sg Travelkaki,為公眾梳理了,從馬來西亞入境我國時,可攜帶和不可攜帶的食品名單。不可攜帶的食品包括肉乾、臘腸、乾貝和鹹蛋。
不可攜帶:
• 新鮮雞蛋
• 牛肉及含牛肉的熟食或加工食品
(例如:牛肉乾、牛肉丸)
• 羊肉及含羊肉的熟食或加工食品
(例如:羊肉串)
• 豬肉及含豬肉的熟食或加工食品
(例如:肉乾、午餐肉罐頭、臘腸)
• 禽肉及含禽肉的熟食或加工食品
(例如:雞、鴨、鵝、火雞、鵪鶉)
• 新鮮及冷凍生蚝
可攜帶(自用不可售賣):
• 新鮮蔬菜水果 – 少、合理、可手提分量
• 冷凍煮蟹肉和蝦肉 – 每人最多2公斤
• 其他海鮮 – 每人最多5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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