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要不把那套出租的舊房子給我弟吧,十年前買的時候才34萬!

@ 2018-02-03

我和老婆結婚已經有7年了,我爸媽是事業單位職員。大專畢業以後,我就進了父母的單位,現在工作都十年了。

老婆是在2012年去的我們單位,那會我已經是個小管理層。她很漂亮,我很喜歡她,她家離我家很近。我追了她1個多月,她就接受我了。

我父母在08年的時候,就給我準備了一套房,98平米,那會便宜,才34萬。婚後我們一直住在那裡,2015年的時候,我跟老婆又按揭,買了一套新房,2016年初,搬了進去。

那套舊房子我們已經出租出去了的,每月也有快兩千的房租。上個月,老婆跟我講,「老公,要不把那套出租的舊房子給我弟吧,你看我弟弟和爸媽住的鄉下房子,又破又擁擠,弟媳婦又剛生了小孩,反正買的時候也才三十四萬」。

老婆的話讓我大吃一驚,這些年我們家不知道補貼了她弟多少錢,簡直就是個無底洞,現在又看上了我的房子,我回了一句,「你傻嗎,十年前3000多一個平方,現在都一萬五了,翻了五倍,你當我們家是開銀行的嗎」?

為了這事,老婆後來又說不是給,就是怕讓他們住,房子還是我們的,我反正堅決不同意。給他們住了,他們還會搬出去嗎?

大家說說看,我這麼做,是不是有點自私?我很討厭我那小舅子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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