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導遊被指違例來馬帶團。
(檳城30日訊)中國導遊違例來馬搶灘,居然還反嗆本地導遊不懂中文,還形容本身不是猛龍不過江!
隨著中國直飛我國的航班越來越多,中國遊客也大量湧進蘭卡威,但是《南洋商報》接獲消息,不少中國團居然違例讓中國導遊負責帶團解說,除了違法外,更嚴重影響本地導遊的生計。
一些不滿生計受影響的本地導遊採取反撲行動,紛紛跟蹤與拍攝對方的違例之舉,然而,被揭發時居然反被中國導遊嗆指本地導遊不懂中文,所以,才讓他們這些「猛龍」,有機會過江服務,「膽生毛」的態度,令人咋舌驚訝。
據了解,有關現象是在去年11月開始出現,當地導遊林華基指出,蘭卡威有不少懂中文的導遊,卻不受聘帶團,反觀中國導遊卻因價格低廉,所以才取代本地人。
他指出,這些導遊可能只是聘請當地司機,又或一名友族導遊坐上車內,然後憑自己對蘭卡威的認識,帶客講解。
「有友族導遊在場,是為了避免被執法人員突擊檢查。」
林華基:希望當局正視問題,莫讓外人漠視我國法律。
詢及是否因為本地華裔導遊有限,林華基則透露,我國擁有500多名懂中文的導遊,但是這些日子不曾接獲有關中國團到蘭卡威的訂單,而不少蘭卡威當地導遊,也面對工作短缺現象。
「除非是帶團待遇超低,否則本地導遊都會願意接的。導遊們也不介意到蘭卡威來帶團,但我們至今沒有接到,新春的中國團也沒有。」
據悉,中國導遊在蘭卡威接團日薪為180令吉,本地中文導遊則收費至少250令吉,新年期間則是雙倍。
他說,這些「猛龍」 中國導遊可能觸犯了移民局的條例,甚至可能牴觸了1992 年馬來西亞旅遊業法,因此已於去年12月向警方備案,同時也向旅遊部執法單位投訴。
一名不願具名的陳姓導遊也透露,他曾跟蹤這些導遊,結果反遭對方怒嗆中文不好,而且不如他們傑出。
「我嘗試與對方的導遊『溝通』,結果反而被她告知,他們是過江猛龍,反而我們則是找不到吃的低級導遊。」
根據本地導遊條例,持牌導遊要遵守很多條規,如:掛執照、指定的衣著、鞋子等,每2 年須更新執照,而更新執照的條件是,每年必須考獲3個「旅遊延續教育課程」
(CTRE),因此當發現外國導遊搶灘,甚至出言不遜時,本地導遊無不憤憤不平。
繼檳城、馬六甲和沙巴後,蘭卡威導遊業也淪陷。
陳姓導遊透露,這些非法導遊不僅無法很好地講解蘭卡威的歷史和介紹景點,期間還出現許多的錯誤解說,比如將蘭卡威稱之為我國的自治區,而被誤指出軌的瑪蘇麗,則被形容為大馬的潘金蓮。
「他們(中國導遊)可能誤解了免稅區,或不懂如何解釋,所以就告訴遊客這裡(蘭卡威)是自治區。」
陳姓導遊說,由於網上對瑪蘇麗的解說,有不同版本,有指對她有意的王國讓她嫁給王弟,又說是族長得不到,所以只好讓孩子娶過來等等,加上最後瑪蘇麗被指不軌,含冤而去,所以中國導遊們都把她形容為「大馬潘金蓮」。
他表示是在吃飯時聽到一些中國遊客談起這「典故」,詢問後才知道,原來中國導遊是如此介紹蘭卡威的。
一般相信,這些中國導遊是受聘於蘭卡威一間外國和本地合資的旅行社。
其中有內部消息指這些合資的公司曾對外向業界透露,他們從去年12月至今年農曆新年結束前,會為蘭卡威帶來2萬中國遊客。
除了蘭卡威,檳城、馬六甲以及沙巴,都出現類似情況,其中更不乏大馬第二家園計劃下旅居檳城的外國人,以及使用旅遊簽證的外國人來搶飯碗。
檳城導遊許月清早前接受訪問時就指出,去年有一個遊客向她投訴,指一個在大馬第二家園計劃下,旅居檳島的外國人也充當導遊,甚至在自己的面子書上大打廣告,還分享所有配套,並發表帶團時的照片,顯然漠視本地法律。
據她了解,檳城曾出現一名使用旅遊簽證的比利時女子兼職帶團,然而對方在面子書上分享帶遊客去一間老店時,還寫錯該老店的名字。
「這些非法的業者甚至高調刊登廣告,或在面子書上做宣傳,但是根據條例,持牌的導遊其實不能擅自做這樣的宣傳。」
林華基表示,他去年就備案,而且也將同業們收集到的短片和照片提呈予旅遊部,旅遊局已表示將在今年的新春團時與本地業者配合,緊密監督以揪出這些違例的業者。
「我們應該像泰國和新加坡那樣嚴格,不讓外國導遊來找吃。」
他說,當局不能有怠慢態度,否則本地導遊沒收入,國家稅收也會受影響。
新聞來源:南洋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