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 最後更新 2018年01月22日 20時40分
(新加坡22日訊)農歷新年在即,獅城客若離境到新山掃貨,不到48小時再返回獅城,需要為購買價值超過150元(約450令吉)的物品向新國政府繳納7%的消費稅。
新國媒體報導,年關將近,很多新加坡人會選擇越長堤去鄰國新山購買年貨,惟根據新加坡關稅局規定,凡是離境不足48小時後返新,從境外帶回超過150新元的物品,需繳納7%消費稅。如果離境超過48小時,每個人可攜帶免稅物品的價值則為600新元(約1800令吉)。
根據規定,公眾只需要為超出免稅額度的價值繳稅;換言之,如果一名公眾出國不到48小時,購買了價值200新元(約600令吉)的生活用品想要帶回新加坡,只需要為超出免稅額度的50元(約150令吉)交付3元5仙(約10令吉50仙)的消費稅。
如果是一家四口共同出國購物一天後返回新加坡,他們的免稅額是600新元,即4人每人150元的總和。這一條例在所有入境新加坡的關卡都有效,並非只針對從新山入境的人。
絕大部分受訪公眾對此關稅規定並不清楚,並坦言並沒有主動為超額物品繳稅。
幾乎每個週末都會和家人去新山購物的鄭先生(20歲,學生)告訴記者,自己並不清楚需要為超出免稅限額的貨品繳稅,之前也從未被關卡人員截查。
每個月都會去新山的吳太太(60歲,家庭主婦)則認為,如果關稅局要檢查每個入境人員的行李,工作量將會大得驚人,不切實際。
受訪律師稱,如果公眾不為超出免稅範圍外的貨品繳稅,無論所需的稅務多寡,都已經觸犯法律,構成逃稅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