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大道發生7轎交通工具連環撞事故。
(新山20日訊)南北大道凌晨時分發生7輛交通工具連環撞車禍,疑拖格羅厘煞車不及猛撞多車,導致一人死,9人輕重傷。
據悉,涉及的轎車包括馬賽地、拖格羅厘及客貨車等。
涉及車禍的7輛交通工具當中,斃命的男子是排在第三輛的轎車的后座乘客。
此車禍於昨日凌晨2時許,在南北大道往南方向第41.3公里處發生。
古來警區主任祖凱里指出,警方初步調查顯示,車禍是因一輛拖格羅厘來不及煞車,撞上前方轎車引起。
「被拖格羅厘撞上的轎車,被撞和壓在前方另一輛小型羅厘的車底下,小型羅厘再撞上前方轎車,最終造成7輛交通工具連環撞。」
他說,意外導致一名25歲巫裔青年哈茲斃命,有一人受重傷、8人輕傷、5人則無大礙。
警方援引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1(1)條文(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調查此案。
他說,此意外並無涉及醉駕和[吸·毒],但道路偏暗。
駕駛員行車安全守則
1、行駛車輛絕對遵守交通法令規定,絕對服從交通憲警人員之指揮。
2、轉彎行近十字路口時,依規定變換車道,並開亮方向燈。
3、絕對做不脫班,不誤點,不超速。
4、服務態度和藹,絕對不與乘客發生糾紛及爭吵。
5、愛惜車輛,不無故損壞機件,隨時注意檢查保養。
6、發揮優良駕駛技術,按規定排擋起步,不故意亂加油門,使引擎排發黑煙。
7、同業之間,禮讓相助,不准競爭行車速度。
8、遵守交通車規定路線、區域、人數、收費等事項。
9、每日行駛前詳加檢查油量、水箱、機油、胎壓、煞車燈、夜間燈、後視鏡及安全門等,並記錄備
查,以確保乘客及自身安全。
來源:johor.chinapress.com.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