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1 勞動部︰加班換補休 選擇權在勞工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勞基法修正案三讀通過,將於今年三月一日施行。勞動部長林美珠昨表示,新法沒有宣傳期、輔導期,正式施行後,將會同步落實勞檢,且交通運輸、醫療院所等輪班制會優先實施專案勞檢。
林美珠表示,三月一日新法實施後,才能公告適用「鬆綁七休一」、「輪班間隔至少八小時」等例外的行業別,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與勞動部將共同審慎盤點,絕非所有行業別都適用,目前衛福部已經表明,醫療保健人員不會有輪班間隔八小時的例外彈性;交通部有提到春節、大型活動等疏運需求,尚未明確定案。
醫療人員不適用輪班間隔8小時
林美珠指出,總統蔡英文提出的六大政見沒有跳票,這次修法只是給勞資雙方一些彈性,先前「一例一休」有宣傳期、輔導期,這次修法傾向彈性,不會有空窗期,勞檢將同步上路,交通運輸、醫療院所等輪班制會優先實施專案勞檢。
對於勞團質疑「加班換補休」是為僱主省下加班費,且是一比一換補休,勞工可能沒有加班費可領。林美珠回應,加班換補休的主動選擇權在勞工,僱主不能片面決定,違者可處二萬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一比一是最低標準,僱主也可以給兩倍、三倍;加班時數換補休應在年度內結清,若未能補休,就該領取加班費,如何落實會以施行細則處理。
勞動部也提出四大作為,保障勞工權益,林美珠說明,施行細則、相關解釋令及把關機制,將在三月一日以前完成準備;優先輔導中央部會所屬國營事業單位和機構、產業園區內事業單位運作勞資會議;再者,積極執行勞檢;最後,設置線上備查系統,讓事業單位和地方政府可線上完成備查程序。
勞動部評估適用14休2特殊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