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破偷油團伙捕17內鬼包括9名蜆殼員工 起獲305萬現款 !
本地發生首起煉油廠偷油事件!警方搗毀偷油集團,逮捕17名涉案男子,
起獲305萬現款和一艘1萬2000噸重的油船,其中11人今早(1月9日)被控。
其中,九名被告是被控監守自盜,另有兩名被告則是被控接收犯罪贓物。
被控監守自盜的男子分別是莫哈默阿里(51歲)、蔡志忠(34歲)、許俊偉(35歲)、謝國輝(41歲)、
祖安迪(41歲)、慕扎法(36歲)、吳志強(48歲)、阿都拉迪夫(59歲)和莫哈默伊拉布辛(52歲)。
九人都屬新加坡籍,其中蔡志忠、許俊偉、謝國輝、祖安迪和慕扎法各面對兩項控狀,其餘四人面對一項控狀。
控狀顯示,九名被告三次偷油,犯案日期分別是去年11月21日、今年1月5日和7日,被偷的共有4383公噸的油,
總值240萬3205元。
另有兩名越南籍男子阮德廣(46歲)和唐文漢(37歲)則各面對一項控狀,指他們在今年1月7日晚上7時,
在毛廣島7號碼頭,不誠實收取總值68萬7960元的1260公噸汽油。
控方要求繼續還押所有11名被告,以做進一步調查,案展本月15日過堂。
據《聯合晚報》了解,許俊偉是在蜆殼公司工作的技術人員,吳志強則是一名執行人員,兩人已服務多年。
警方文告指出,當局是在去年8月接到蜆殼新加坡的報案,並在本月7日在全島各地展開突擊搜查,
逮捕17名嫌犯,起獲總值約305萬元的現金和一艘重達1萬2000噸的油槽船。
被捕的嫌犯的年齡介於30到63歲之間。
據《聯合晚報》了解,這相信是本地首起被揭發的煉油廠偷油事件。
被告涉嫌從蜆殼位於毛廣島的煉油廠非法挪用燃油。
7周3次挪用240萬元輕柴油
11名被告中,9人涉嫌在7周內三次非法挪用4384公噸,總價值超過240萬元的船用輕柴油。
控狀顯示,犯罪集團分別在去年11月21日和今年1月5日和7日分別三次挪用輕柴油,觸犯刑事法典第408項條文的失信罪。
去年11月21日下午5時25分左右,慕扎法、祖安迪, 謝國輝、蔡志忠,和許俊偉被指在毛廣島挪用了2322公噸的輕柴油,
總值達到127萬7430元。
今年1月5日下午6時50分和8時05分之間,阿都拉迪夫、吳志強和莫哈默伊拉布辛,
被控在在毛廣島挪用了801.86公噸的輕柴油,總值達到43萬7815.56元。
今年1月7日晚上7時左右,許俊偉、慕扎法、蔡志忠、謝國輝、
祖安迪和莫哈默阿里也被控在毛廣島挪用1260公噸的輕柴油,總值達到68萬79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