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婆是大學同學,畢業後一起留在省城工作了,我家經濟條件比較好,結婚的時候全款給我們買了一套三居室的新房。老婆家是縣郊農村的,經濟條件一般,我們結婚那年,她弟恰好也考上了省城的大學。
在得知小舅子考到省城後,老婆就給我說將來讓小舅子住我家。可是我比較注重個人空間,所以拒絕了,老婆為此很生氣,很長時間都不願意理我。
我們結完婚兩年,單位搬了新址,而且給部分人員分了小公寓,我也有份。為了上班方便,我跟老婆一起搬到單位公寓住了,搬過去後老婆又不失時機的向我提出讓她弟住我家。
我想反正暫時也不住,再拒絕就有些說不過去了,於是就答應了她。我們搬走之後沒多久,她弟就住過去了,我跟她說她弟搬過去只能住客房,而且畢業後就得搬走。
因為上班比較忙,我搬走之後就很少過去,倒是老婆隔三差五過去陪她弟一起吃飯,我偶爾也過去一下,看到她弟將房間收拾的挺整齊,我也放心多了。
後來單位項目多了,我也越來越忙,過去的也就越來越少,有時候甚至都會階段性地忘記我還有一套房子,直到每次催繳水電和物業簡訊的時候才能想起來。
前一段時間,老婆告訴我她弟快畢業了,本來想找好工作就搬走的,可是因為暫時沒有合適的工作,所以還想再住一段時間,我想已經住了快兩年了,再多住幾個月也沒什麼。
就在那以後沒多久,有天下班後老婆忽然對我說她弟要結婚了。聽完嚇了我一跳,問她怎麼這麼突然?不是還沒畢業呢,工作找好了麼?結婚房子怎麼安排?
老婆說本來也不想結的這麼倉促,但是女孩已經懷孕了,而且死活不同意打掉孩子,非要嫁給她弟,結婚也是迫不得已。正是因為結婚的事情比較倉促,她打算讓她弟在我家完婚,這樣做還有一層意思,因為那女孩一直認為那套房子是她弟的。
我聽完想都沒想就拒絕了,說,這是我們的新房,讓他住兩年已經很不錯了,你說那女孩認為房子是你弟的,說明他經常帶她過去住,這都是我所不能接受的了,你現在還讓他們在那結婚?!
老婆說,可是我已經答應了,而且女孩現在已經懷孕了,拖不得啊!
我說,你不說迫不得已麼?房子不是他的剛好是個藉口,總之我絕對不會同意他們在我家結婚,另外原來說畢業後搬走,現在也差不多了!
誰知道老婆竟用離婚威脅,說我嫌棄她弟就是不愛她!我沒搭理她那茬,離婚肯定是不可能,但是她弟在那結婚也絕對不可能!可老婆好像鬼迷心竅了,天天跟我鬧,我都快煩死了!
我該怎麼辦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