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公教人員「 退休金基數為本俸2倍 」的報導是不正確的

@ 2018-01-04

退休軍公教人員優惠存款 ,是中華民國政府 設置讓軍公教 人員(即軍人 、公務員 、教師 )將退休金 以及公保給付 存在臺灣銀行 所能享受的特別優惠利息 待遇。源自於1958年由國防部與財政部會銜發布沒有法律授權的行政命令 ──《陸海空軍退伍除役官兵優惠儲蓄存款辦法》[1][2] 。後來此優惠存款辦法陸續擴大延伸適用至公務員及教師,是為照顧軍人、公務員及教師的退休 生活而設置的一種優惠存款利率 的制度。在1995年實施退撫新制 後,新進人員不適用此優惠,但是擁有1995年以前的服務年資者,在退休後仍可辦理優惠存款 。 由於1995年以前的退休軍公教優惠存款利率為年息18%,故此制度常被簡稱為軍公教18% (口語 讀法為「軍公教十八趴」 )。

媒體報導 「軍公教人員退休金基數為本俸2倍,若薪資10萬、本俸7萬,退休後可領14萬元」的說法,銓敘部表示這是完全不正確的計算方法,也造成民眾對軍公教人員退休所得的誤解;該部鄭重澄清如下:

一、 軍公教人員新制退休金是以本俸2倍為基數,再按每1年給與2%的月退休金,如以薪資6萬元、本俸4萬元計算,平均退休年資30年者,其每月退休金為40,000 x 2 x 60% ,可領金額為48,000元;另再以12職等高階主管人員實例計算,如薪資含主管加給為116,245元、其中本俸僅為53,075元,平均退休年資30年者,其每月退休金為53,075 x 2 x 60% ,可領金額為63,690元。因此,該報導直接把本俸2倍當作月退休金金額,完全是錯誤的。

二、 軍公教常任人員的待遇不是單一薪給,大致包含本(年功)俸及加給,其中在計算退休金時,只以本(年功)俸為基數內涵;另外,就實領本(年功)俸額度來看,公務人員最高800俸點及教師最高770俸元者,其本俸也不過53,075元;軍人除上將外,最高也是53,075元,沒有本俸達7萬元以上者。

三、 該報導所提「銓敘部官員解釋」,據查證該部並無人員接受採訪,亦未接獲記者詢問相關問題。

來源:www.mocs.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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