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訊) 大馬選舉委員會促請國人,勿輕易相信社交媒體上盛傳來屆大選將在明年3月25日舉行的謠言,並強調只有國家元首可在首相的建議下,宣布解散國會。
選委會主席丹斯里哈欣阿都拉今天發表聲明指出,社交媒體上盛傳,國會將在明年1月11日解散,大選提名日則落在2月11日,3月25日為大選投票日,是根本不合理的。
他強調,聯邦憲法第55(4)條款,大選必須在國會解散後的60天內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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