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黨輪替以來,已經或修法中的官派職務,總計將增加324項職缺。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立院修法提高大使政務外派上限,增加5名不需要任用資格或選舉的官派職務。政黨輪替以來,已經或修法中的官派職務,包含三級首長、農田水利會長、鄉鎮市長、直轄市區長機要任用、不當黨產處理委員、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外交官等,總計將增加324項職缺,若再加上年改委員會、少子化辦公室、新南向辦公室等組織,人數更是難以計算,引起外界質疑綠營為了安插自己人馬才想盡辦法額外開缺。
立法院院會前天上午表決,三讀修正通過駐外外交領事人員任用條例,將非職業外交官的文官得擔任駐外人員的上限,由10%放寬至15%。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林德福(左)、黨團書記長林為洲(右)舉牌抗議,一再開放政務任命的員額。 記者曾學仁/攝影
已增加的50個位子
立法院會昨三讀通過《駐外外交領事人員任用條例》,將非職業外交官的文官,得擔任駐外人員的上限,由10%放寬至15%。依據現行駐外機構編製錶,職務員額共計95人,從10%提高到15%,可多任命5人、達314人。此外,三讀條文也將「特任大使及特任常任代表不受員額限制」具體文字化,讓總統以特任方式任用大使不再受限。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說,前總統馬英九主政的2013年時就曾提出修法,打算放寬大使、常任代表及副常任代表等職務的資格,但卻因文字問題,限縮總統職權,這次修法是將被「莫名其妙限縮的職權,恢復一點點」。
今年6月,立院初審通過「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修正草案」,新增三級機關首長得列政務職務,但考試院認為此舉傷害文官制度。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今年6月間,立法院初審通過「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修正草案」,新增三級機關首長得列政務職務,同時行政院函請考試院同意撤回送達會銜的法案,當時考試院院會認為此舉將傷害文官制度。但行政院說,是採政務或常務雙軌任用制度,以25人為上限。
行政院又指,常任文官職務列等上限為簡任第13職等職務數262個,此次修法只調整其中25個,其比率約為11.16%,對常任文官之陞遷發展尚難謂有必然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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