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外遇襲案 3華青被控謀殺 | 中國報 China Press

@ 2017-12-27

3名身穿便服的被告被帶上推事庭時,拉高衣領遮掩面部,不讓樣貌曝光。

(大山腳26日訊)夜店外遇襲至腦出血死亡案;3名華裔男子今日被警方押往法庭提控謀殺罪,一旦罪成將面對死刑。

3名被告今早8時48分,被警方帶上大山腳推事庭,被告今日改穿便服出庭被控,多名親友也到庭了解情況。

被告甫從警車下來時,一見駐守法庭的媒體拍照,即拉高衣領遮臉,避免樣貌曝光。

3名被告分別是胡勇達(19歲)、劉偉俊(21歲)及劉春勇(25歲)。(人名皆譯音)

控狀指3名被告與一名正在潛逃的嫌犯,本月10日凌晨1時40分在武吉丁雅區,致死41歲死者王國安,觸犯刑事法典302(謀殺)條文。在此條文下,一旦罪成,唯一刑罰是死刑。

3名被告由律師拉曼阿都拉陪同上庭,法庭通譯員宣讀控狀內容後,詢問被告是否明白,其中一名被告胡勇達搖頭,表示不明白馬來文。

由於需要通曉華語的通譯員,主簿官努哈比巴訂於明日(27日)過堂,以便安排通曉華語的通譯員宣讀控狀。此案主控官為卡瑪麗查副檢察司。

3名被告出庭被控後,較後被警方帶離大山腳法庭,多位親友守在法庭拘留室外,陪伴被告。

3名被告於本月14日下午3時,到威中警察總部自首後被捕,並被警方二度帶上庭延扣後,今天被控上法庭。

早前,警方也傳召死者王國安一名友人,並申請延扣助查案件,但該名友人較後獲釋。

王國安是被兇徒圍毆暴打至昏迷,緊急送往詩布朗再也醫院急救,昏迷了2天,本月12日晚上10時33分不治。

(本報羅健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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