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依琴展示所購買的金飾品。
(雙溪大年22日訊)以7萬5000令吉向住家式賣家購買的鑲鑽石寶石金飾,10年後欲變賣時才獲悉貨竟是物非所值,華裔女子怒而報警!
從事直銷行業的林依琴(37歲)於2008年至2014年,通過親戚認識來自亞羅士打的賣主後,陸續以7萬5000令吉購買多項精美的金飾品。
「不久前我戴著金飾品出席宴會時,在一位從事金店生意朋友的講解下,驚覺這些飾品物非所值,便拿到金店及當鋪鑑定。」
她說,金店鑑定後指有關金飾品不值得7萬5000令吉,當店則直接表示不會接貨。
「我向該名住家式的賣家購買金飾品時,單據上闡明可以在回扣22%的情況下回購有關金飾品,但對方卻不願意購回有關金飾品,還告訴我的親戚,若聽到任何閒言閒語,就會對我採取法律行動。」
她不滿對方不但不願意遵守回購的承諾,而且還以強硬的態度響應。
她希望通過媒體提醒公眾,不要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她也說,她對珠寶並不在行,只是看了有關金飾品感覺喜歡就買下。
據了解,該名來自亞羅士打的女賣主,是通過熟人介紹下以住家式經營,沒有固定商店。
林依琴今日向民政黨吉打州投訴局主任陳國祥投訴。
陳國祥則提醒民眾,尤其女性,若要購買金飾品就到名譽良好的商店選購,避免蒙受損失。
在場者包括西塘區服務中心職委韓秀雲、李衍廷、陳鳳萍、拿督斯里鍾賜財博士。
女事主從2008年開始前後購買了總值7萬5000令吉的金飾品。
陳國祥(左4)籲請民眾謹慎選擇聲譽很好的商店,左起陳鳳萍、韓秀雲、林依琴、鍾賜財及李衍廷。
來源:www.chinapress.com.my
文章部分內容來源於網絡,如果侵犯到您的隱私、權益、請點擊檢舉按鈕舉報,網站將在第一時間進行處理,謝謝合作! 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