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移民局被爆有心為難中國人,很多嫁過來馬來西亞的中國人都面對這個問題。網友爆料說:
1。馬來西亞移民局通常會給中國人發出很短暫的簽證,其他國家在同樣情況嫁過來卻可以拿到更久的時間。這對中國人非常不公平!
2。馬來西亞移民局規定中國人和奈及利亞人一定只可以在布城(PUTRAJAYA)辦理簽證,其他國家卻可以在任何州內辦理。難道中國和奈及利亞一樣落後? 難道其他州內的移民局官員有問題?這是非常為難在馬來西亞的中國人!
林華正(左2)將協助鄭氏申請居留准證。左起高玄慧、葉小花、鄭元霖。
(吉隆坡21日訊)中年男子娶中國籍妻子9年,因在更新居留簽證時記錯妻子是否曾出國,被移民局懷疑假結婚而拒絕發出簽證,更命令其妻子必須出境,硬將兩夫妻拆散!
來自芙蓉的鄭元霖(56歲)說,他與妻子葉小花(43歲)2009年在我國註冊結婚,妻子於2010年獲得5年居留簽證,並在屆滿後每年更新,皆沒面對問題。
「今年6月尾我們到布城移民局更新簽證時,官員向我提問數個問題,其中有關我妻子在去年及今年是否曾出國,我回答錯誤,便被對方拒絕,還要妻子在一周內離境。」
鄭氏夫婦今日在民政雪州公共服務及投訴部主任林華正,及馬青雪州蒲種區團副團長高玄慧陪同召開記者會時說,當時他回答妻子在2016年及2017年曾返回中國,但根據護照蓋章,妻子兩次都是在2017年出國,2016年不曾出國。
他說,他第一次上訴不久被駁回,理由是移民局曾根據地址,3次前往其住家拜訪都找不到兩人,再次判斷他們假結婚。
「我們已搬到新住所,移民局的資料是舊住址,還未更新。」
他再次上訴時雖獲得森州大臣的支持信,但依然遭移民局駁回。
他希望移民局再給他們機會,別因為他一時的失誤,讓他倆夫婦分隔兩地。
回國後須再申請旅遊簽證回馬
葉小花說,她7月回國後,就再申請旅遊簽證回馬,才能與丈夫團聚。
「這幾個月,我不斷出入境,期限到後就離開,然後又回來,不放心丈夫獨自留在大馬。」
她指出,目前她使用的是3個月簽證,每一次入境可逗留最長28天,之後就要出境,才能再回到我國,目前已是她申請的第二張三個月簽證。
她說,她每次回中國,都是丈夫接送,因此丈夫清楚她出國的次數。
「我今年農曆新年前曾回中國,之後又到上海,他可能因此混淆,以為農曆新年那次還是2016年。」
外籍新娘應誠實應答
林華正指出,他會盡力協助鄭氏夫婦,讓後者申請得居留簽證,不會讓他倆分開。
「我們早前也接獲一宗類似案件,對方年紀更輕,目前該女子暫時回中國,我們會待她回來後,與這案件一同處理。」
他認為,假結婚的情況的確是存在,但是以鄭氏夫婦的年紀,假結婚的可能性不高。
「他們來找我時,我已隨同兩人到移民局上訴,但不受理。」
他也奉勸迎娶外籍新娘者,為妻子更新准證時,不要隱瞞資料,以免為自己帶來麻煩。
高玄慧指出,他們也已經把鄭氏夫婦的文件,交給副教育部部長拿督張盛聞在芙蓉區的秘書,希望獲得後者協助。
她也建議移民局,增加翻譯員,可以為不馬來文不流利的申請者,作出翻譯,避免出現誤會。
鄭元霖(右)強調他與葉小花是真正的夫妻。
在鄭氏夫婦申請准證被拒後,官員就在葉小花(中)護照上,蓋上紅色蓋章,並限定其7天內離境。左起為林華正、鄭元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