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歲父親強 姦親生女 被判監115年及鞭24下

@ 2017-12-21

53歲父親強 姦親生女 被判監115年及鞭24下

 

社會 最後更新 2017年12月20日 21時03分

(關丹20日訊)  53歲父親被控強 姦親生女兒罪成,今日被判處115年監禁及鞭笞24下。

這名來自北根甘榜特巴的53歲漁夫,今日在2個地庭被控5項強 姦及亂倫罪,他在聆聽控狀後,俯首認罪。

在首個地庭上,被告面對2項控狀,涉嫌於2013年10月20日及2014年10月24日在一間河邊木筏屋內,強 姦當時16歲的親生女兒,觸犯《刑事法典》第376B條文,被判處監禁40年。

另一方面,第4區地庭上,被告被控於9月14日、22日及10月3日,在同樣時間地點強 姦親生女兒,觸犯《刑事法典》第376(3)條文,被判處75年監禁及鞭笞30下。

無論如何,在犯罪刑事程序法典第288條文下,每人最高的鞭笞刑罰只能24下,因此被告的鞭笞刑罰也被減至24下。

據知,被告長女過去4年來一直飽受性侵折磨,並遭被告拳打腳踢,恐嚇不可向別人說起此事,否則她的妹妹也將同樣遭殃。

受害者坦言,曾向母親提及此事,奈何母親因擔心被丈夫毆打,不敢發聲。

由於難忍再遭被告侵犯,受害者在12月6日從家裡逃出,並於7天後向警方報案,要求警方展開調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