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北一名林姓少年3年前帶同齡女友投靠阿公,卻以「沒錢吃飯」,要女友2度和阿公性交易,換得現金1200台幣(約163令吉)與食物。
少女在交易後,由於覺得不安,於是向師長透露揭發,稱因為愛男友而答應性交易,高院根據少女通過測謊等跡證,依2個與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日前合併判處這名荒唐阿公2年6月徒刑。林姓少年另被少年法庭裁定感化教育。
年輕男友以沒錢吃飯為由,逼小女友和爺爺上床。
本案發生於2014年4月間,林姓少年和逃家女友當時均15歲,一起到林姓少年阿公所住板橋區鐵皮屋棲身,林姓少年隔天不斷喊著:「很缺錢!」要少女「幫幫忙」,少女懂得男友暗示,但沒鬆口,當晚擔任木匠的少年阿公(50多歲)結束工作回家,見兩小卿卿我我,心裡不是滋味,問孫子:「你有為什麼我沒有!」
賺取生活費
林姓少年順勢要求女友陪阿公,少女默不作聲,僅輕輕點頭。阿公繼續纏著孫子要求跟少女性交易,答應提供生活費給2人,林姓少年對女友撂話:「我很累!妳不跟我阿公發生性關係,他就不給我錢,我們就沒錢吃飯!」接著轉頭出門。
阿公則直接關燈與少女發生關係,隔天拿1200元給少女還得意說:「我沒騙妳吧!」
林姓少年回家得知兩人已上床,第一個反應是跟阿公討錢,祖孫還當場大吵,少女看不下去,把1200元交給男友,卻被要求再陪阿公,賺生活所需,阿公第2次與少女發生關係後沒給錢,僅買食物取代,並允諾會養活少女。
少女求助老師
少女覺得不安,數日後向學校老師求助,東窗事發後林姓祖孫卻否認犯行,一審認為缺乏足夠證據,判阿公無罪。
檢方上訴後,高院二審指台大醫院精神鑑定報告與刑事局測謊,均顯示少女沒說謊,反而林姓少年回答關鍵問題時,出現不實反應,法官因此採信少女指述,另考量少女稱因愛男友而跟阿公上床賺錢,判阿公觸犯2個與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合併判刑2年半,可上訴。
文 台灣《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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