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在我大學剛畢業的的時候拆遷的,當我爸打電話告訴我這個消息的時候,我似乎有點恍惚,因為知道家裡房子面積的我明白一旦拆遷是什麼概念,感覺特不真實,昨天自己還在罵著那網上的一群拆二代整天不務正業的時候,今天自己就變成拆二代了,父親還有要求,那就是讓我趕緊找一個女孩結婚,這樣的話家裡還能多分一套房子。
正好當時有一個同一屆的女生正在追求我,我也對她有些好感,跟她說了以後,她立馬同意結婚了,就這樣,年紀輕輕的我就因為一時的衝動,給我自己的婚姻增添了一個敗筆。匆匆忙忙的領了結婚證,雙方父母見面,拍攝婚紗照,訂酒席。在雙方父母見面完了以後,父親的臉上有些不好看,那是因為老婆家不僅僅是農村的,而且家裡還有兩個弟弟。
可是我想著結婚證都領了,怎麼可以就在因為人家的家庭條件去否定一個人呢,就這樣跟老婆舉行了婚禮,父親給了我三十萬的存款,用作我和老婆的積蓄,可是婚後僅僅一個月,老婆的大弟弟就說要定親了,人家女孩要彩禮,老婆開口就跟我要了十五萬,我沒有辦法,因為當初結婚的時候老婆就沒要彩禮,現在需要錢了,我要是不給的話就有點說不過去了。
過了有大半年,我想拿些錢做點生意,發現銀行卡里沒錢了,我立馬給老婆打電話,老婆卻是告訴另外的十五萬她拿去給另外一個小舅子買房子啦,聽完老婆的話我後背發涼,才僅僅一年就因為兩個小舅子三十萬存款沒有啦,這往後還不知道什麼時候是個頭呢,我直接就把離婚協議書放在了老婆的面前,幸虧房子還沒開始拆,產權還在我父親的名下,不然這賠的更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