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丟鞋「馬、蔡大不同」 反年改向蔡車隊丟鞋遭裁罰

@ 2017-12-11

蔡英文總統6月30日前往國防大學復興崗校區,出席「106年三軍六校院聯合畢業典禮」,警方部署優勢警力維持秩序。(圖/本報資料照片,郭吉銓攝)

蔡英文總統今年6月30日前往國防大學復興崗校區,出席「106年三軍六校院聯合畢業典禮」,抗議團體也前往抗議,在蔡車隊到達與離開時大聲呼喊口號與扔擲水瓶、鞋子等物品,嗆蔡下臺。圖為警方張起防鞋網並部署優勢警力將抗議群眾隔離在校門口對面騎樓。(圖本報資料照片,郭吉銓攝)

向總統丟鞋子,違不違法?前總統馬英九任內多次因參加活動被抗議民眾丟鞋子,法院均判決無罪或裁定不罰;但反年改團體6月發動「全民拔菜」運動,對蔡英文總統展開如影隨形陳抗,趁蔡出席三軍六校聯合畢業典禮時,6成員因試圖阻攔總統車隊並丟鞋,警方依違反社維法送辦,士林地院士林簡易庭認定違法,裁罰6人各1000元。

過去馬英九總統屢遭抗議民眾丟鞋,事後法院均判無罪或裁定不罰,因此本案堪稱是民眾向總統丟鞋,法院認定違法的首起案例。

今年6月30日,蔡英文總統受邀出席國防大學復興崗校區的「三軍六校聯合畢業典禮」,近百名反年改團體成員衝破警方設下的封鎖線,攔阻總統車隊,並投擲鞋子及寶特瓶等物。

北市警北投分局蒐證後,將魏姓男子7人依違反社維法妨害公務送辦,士林簡易庭認定魏男等6人分別因向車隊丟鞋、在馬路中間揮舞雙手,攔阻車隊前進、朝車隊奔跑、丟寶特瓶、對車隊以手比出大拇指向下之手勢,違反社維法,均裁罰1000元,另1人因蒐證不明確,裁定不罰。

不過,對照馬英九被丟鞋的案例,馬被丟鞋不是被判無罪,就是裁定不罰;2012年908台灣國向馬丟鞋和資料袋,高院認為並未中斷活動,判決無罪;2013年馬出席客家義民活動主祭大典被丟鞋,法官認為典禮並非總統的法定職務,裁定不罰。另2014年馬出席亞太暨世界加盟連鎖年會被丟書,法官以書未丟到總統,裁定不罰。2014年勞團到馬總統官邸丟鞋,法官以警方沒拍到誰丟鞋,裁定10名勞團成員不罰。

來源:www.chinatime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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