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33歲了,25歲那年,爸媽為了二十萬的彩禮將我嫁給了我不喜歡的人,根本沒有感情基礎,婚後忍受了他八年的家暴,終於在今年我鼓起勇氣離婚,帶著孩子回到娘家,我以為離婚後至少能有個棲身之地,誰想我媽知道我離婚後竟然將大門的鎖都給換了,望著打不開的門和電話里我媽的罵聲,我頭也不回地走了,再也沒有回來過。
離開娘家我沒有地方去,只能去找包吃住的工作,幸好孩子已經上了小學,晚上回到單位的宿舍,我們一起過倒也其樂融融,我在一家飯店做大堂經理,工作了三個月我認識了飯店老闆,不知他喜歡我什麼,總之我又結婚了,這一次,我嫁給有錢人的消息迅速傳到了娘家人的耳朵里,本來已經不聯繫的爸媽還有哥嫂都上門了。
他們打著娘家人的旗號跟我老公要三十萬的彩禮,還說養我這麼大不容易,我笑了,當著老公的面告訴他們,一分錢都不會給的,不要說養我這麼多年,上一次婚姻我付出了那麼多,已經還清了,這次不管他們怎麼耍無賴我都不會妥協的,在我最需要他們的時候他們將我推到門外,現在我嫁給有錢人就忙不迭上來要錢,這樣的嘴臉真的很醜陋。
我媽當時就罵罵咧咧說我沒良心是個白眼狼,我直接告訴她,她閨女就是個白眼狼,希望她不要再抱希望了,今後我是一分錢都不會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