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 姦醉酒女大生 男被判牢13年半和12下鞭刑 2017年11月13日 17時44分

@ 2017-11-15

強 姦醉酒女大生 男被判牢13年半和12下鞭刑

被告王順興罪名成立,被判坐牢13年半和12下鞭刑。

國際 最後更新 2017年11月13日 17時44分

(新加坡13日訊)   一名燃油測量員被控涉嫌強 姦醉酒女同事罪成,週一被判坐牢13年半和12下鞭刑,被告獲准以8萬新元(24萬6000令吉)保釋在外等候上訴。

案情顯示,2014年7月24日凌晨,受害人到位於若錦街(Jiak Kim Street)的夜店,跟幾名同事及被告王順興(燃油測量師,40歲)在夜店裡喝酒。過後,被告把醉倒的受害人扶上車,稱會把她載回家,但過後卻把她帶回自己家中。

控狀指出,被告對受害者有好感,不斷主動接近對方,為了不影響實習工作,受害者一直忍著被告。

夜店閉路電視影像顯示,受害人案發時已醉得不省人事,控方專家證人計算,受害人案發時的酒精含量超標。

7月24日早上約6時30分,受害人的男友聯繫不上受害人,於是利用手機的追蹤功能找上被告的家,發現女友和被告躺在一起。

當時22歲在念大學的受害人作證時稱她神志不清,只記得一些零散的片段,不知道當晚發生了什麼事。

被告則辯稱,受害人案發前背著男友和他發展「地下情」,受害人主動提議要到他家去,兩人親熱時受害人也沒有推拒。

然而,高庭司法委員認為種種證據足以證明被告把受害人帶回家強 姦,指受害人自願和他發生關係的辯詞「令人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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